章丘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地方性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研究探索市容环卫公用事业改革出路,并提出实施意见。
2、研究制定市容环境卫生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标准、规范,并组织贯彻执行。
3、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处理、粪便清运消纳处置和建筑渣土清运消纳处置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审定、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组织建设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负责市区环卫设施改造、更新、拆迁的审批和日常检查管理。
5、组织开展市容环卫现代管理技术研究、固体废弃物处理及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审定、调整市容环境卫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7、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监督,参与旧城改造、新区建设及主次道路等工程的竣工验收。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更多信息请登陆查字典公务员教育山东查字典公务员教育公务员考试网
【章丘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2017广东金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录用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