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政策、规章;推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对县区和市直计划生育职责分工部门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负责全市流动人口和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及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三)组织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调查研究全市计划生育情况,掌握工作动态,提出对策和建议。
(四)组织、指导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计划生育科学研究规划、计划;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检查并指导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组织开展科学研究、新技术推广和生殖保健服务;会同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出生婴儿性别结构工作;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药具发放。
(六)编制省拨付和市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经费的预、决算;检查指导全市计划生育系统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编制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
(七)指导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的建设,制定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九)加强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十)增加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化发展职能。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临沂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委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委机关文档、信访、应急管理、保密、财务、督办、后勤等工作;指导委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制定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规划;编制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监督计划生育药具经费的使用;承担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人事科
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人员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研究室
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政务信息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起草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基层依法行政;负责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推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工作。
(五)发展规划科
组织开展全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的建议;指导基层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审批生育证工作;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宣传教育科
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新闻发布;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工作。
(七)科学技术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发展规划,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拟订并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管理计划生育科技外事项目。
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科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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