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林业局职能介绍:
(一)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标准、规程并监督实施;负责造林、营林的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山区综合开发;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木材凭证采伐、运输;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审核报批林地的征用、占用。
(四)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森林、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湿地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园公约在我市的履约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拟订全市防沙治沙规划,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沙尘灾害应急处置。
(六)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提出全市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建议;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市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申报工作。
(七)负责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生态林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有林场设立、变更的初审申报和森林公园的规划、审核申报;指导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审定林木良种;负责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珍贵树木和林业方面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八)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组织、指导和监督退耕还林工作。
(九)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与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指导林业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林业资金的使用;管理市级国有林业资产;审核申报林业基本建设项目;提出市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全市林业统计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林业系统科技、教育培训和外事工作;组织、指导林业产业发展和引用外资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临沂市林业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宣传、应急管理、保密、信访、督查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指导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三)造林绿化科
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并组织检查验收;承担全市造林、育林质量监督与管理;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发展;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指导、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点绿化工程的实施;指导、监督古树名木、珍稀树木的保护和管理;监督湿地的合理开发利用;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资源林政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全市林业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评估,统一发布相关信息;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监督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负责木材检查站的规划、申报和管理;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审核报批林地的征用、占用;监督、协调林业行政执法;承担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许可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林政管理队伍建设。
(五)规划财务科
指导林业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林业资金的使用;管理市级国有林业资产;审核申报林业基本建设项目;提出市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财务、统计工作;指导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六)产业发展与对外合作科(挂科学技术科牌子)
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审查林业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导境外森林资源开发与合作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市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开发与推广工作;承办重大林业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组织、指导林业行业技术标准化建设;组织、指导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和管理;指导全市林业科技队伍建设;。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科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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