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山县房产和住房保障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房地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政策规定,编制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住房保障实施方案及有关配套文件的研究起草工作;
(3)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的制定、报批以及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负责廉租住房补贴的发放及廉租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房屋确权发证,产权、产籍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管理及房地产买卖、交换、赠与、抵押、租赁等交易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依法审核发放《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
(8)负责全县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工作,依法审核发放《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9)负责全县公有房屋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有房屋在登记、使用、买卖、租赁、修缮过程中的有关规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0)负责全县公有住房出售和房改房上市交易资格审查工作;
(11)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查、报批、年审及备案工作;
(12)负责全县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和资质审查、申报工作;
(13)负责全县物业行业管理及物业企业资质的审查、申报工作,并对物业管理行业执行法规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4)负责房屋修缮行业管理和修缮企业的资质审查、申报等工作;
(15)负责房地产法律咨询服务,房地产纠纷仲裁,以及房地产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1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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