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委托我校推荐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具体要求如下:
1.选调对象及条件:
应届大学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中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
应具备的条件为:
①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②政治思想素质好,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具有奉献精神;
③学习成绩优良,善于思考,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强;
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组织协调能力、群众观念强;
⑤服从组织分配,自愿到基层艰苦环境中去工作,有吃苦耐劳精神;
⑥身体健康。
2.符合条件的品学兼优大学毕业生(江西籍学生及外省籍学生均欢迎)自愿报名。报名后请学生到学院领取《江西省选调应届大学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二份,)与推荐人员的体检合格表。
3. 审批表本人填写完毕后,由学院党总支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在院校推荐意见栏处盖学院党总支公章。审批表中考试成绩(包括考试成绩)以下内容不要填写。
4.确定推荐名单后请各学生到我校医院按公务员录用的标准进行全面体检。推荐人员的体检合格表须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
5. 审批表与推荐人员的体检合格表、以及与审批表同底片的照片一式四张(照片写清姓名附在审批表上),一并于2005年12月2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收齐送到就业指导中心。
6.所有推荐对象,均须参加江西省委组织部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共二门(《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合格者列入考核范围。考试、考核工作时间初定为2006年3月上旬,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将派人组织就近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我处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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