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卫生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研究拟定我县卫生工作政策、规定、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并负责监督实施。
2、研究拟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拟定与实施,管理卫生统计与信息工作。
3、研究拟定全县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负责全县区域内的医疗保健工作。
4、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当地政府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蔓延。
5、依法管理医疗卫生机构,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对重大疾病及医疗卫生质量实行监测,实行医疗卫生机构从业许可制度。
6、依法监督管理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质量。
7、研究拟定全县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督导医学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归口管理县卫生学校的业务工作。
8、监督管理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食品、化妆品、消毒药剂、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质量管理规范并负责认证和审证工作。
9、监督实施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实施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
10、贯彻实施国家中医政策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发展。
11、组织开展全县卫生系统对外援助和技术交流与合作。
12、组织开展卫生行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的事项。
平邑县卫生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拟订农村合作医疗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各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健制度的政策、措施和议案;协调处理农村合作医疗的关系和问题;指导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人事科
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卫生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人事制度改革;负责组织指导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审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管理,组织开展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和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的人事、工资、干部教育统计,知识分子和卫生专家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人员调配、人事任免、干部考核、人才交流、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医政科
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拟订医疗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护理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规划;负责医疗机构的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和医院感染控制管理工作;依法监督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组织协调市卫生局实施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的准入管理及护士注册工作;组织协调市卫生局实施执业医师、乡村医生执业考试;负责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和受理县医疗广告申报内容初审;协调组织无偿献血工作;拟订卫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市、县医学科研项目、医学专科建设和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组织医疗卫生技术准入、医学科技信息等科技条件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医科毕业生继续教育、继续医学教育、乡村医生教育、自学考试和在职卫生技术人才培训。
执行国家关于中医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根据国家和省中医药管理局的工作部署,拟订全县中医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定中医行业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医科研攻关、中医医学教育工作,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镇(乡)卫生院村卫生站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业务建设。
负责组建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系统,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拟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事故医疗卫生应急预案,组织预案培训和演练;培训公共卫生医疗救助专业人员,指导各地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帮助和指导各地对其他经常性突发事件的预防救治工作。
财务科
拟订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区域卫生规划和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研究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建议;管理和安排县级卫生事业经费;监督全县卫生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指导基层卫生机构的改造建设;协同管理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审查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对局机关和全县医疗卫生单位财务进行监督和内部审计;负责卫生统计和劳资统计工作;按规定做好有关卫生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药政科
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管理的法规和规章;监督管理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和使用;监督管理国家基本药物价格。
红十字会
深入宣传贯彻《红十字会法》,不断加强红会组织、建设,扩大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负责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以保护生命工程为动力,抓好红十字会社区服务,开展社会募捐,搞好社会救助工作;负责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负责对辖区内依法开展红十字标志检查,对滥用红十字标志者进行监督并依法予以处理;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宣传国际红十字会和红心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爱卫办
组织辖区机关、单位、学校、社区广泛深入地开展每年的各种爱国卫生活动,做好各级文明卫生单位、文明卫生村的创建工作;指导本辖区内各单位履行爱国卫生工作职责和开展健康教育、除四害工作,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协助县创城办,组织、指导、督促辖区单位认真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卫成果,向县创城办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并对工作效果进行验收;完成县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办公室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工作,做好上呈下达、内外联系和综合平衡,及时掌握和反馈全局工作情况;做好局各类会议的准备、组织和记录工作,并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宜的落实情况;负责文秘工作,做好信息工作,负责局内各类材料和文件的起草、打印;做好各级来文来电的阅办、转办和文件会签传递工作; 负责局内财务、财产、车辆等行政后勤管理和卫生、接待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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