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介绍:
(一)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全县及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措施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组织研究全县性的重大价格政策措施,监督国家价格政策的贯彻执行;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县投融资、计划、价格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提出推动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五)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
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安排县财政拨款建设项目和县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县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管理和安排县级基本建设基金;承担县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政策性贷款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目标、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我县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对政府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和县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县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全县农村经济、工业、能源、交通、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发展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县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
(七)承担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提出全县区域经济联合与经济协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及指导协调工作。
(八)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县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各级关于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粮食工作的政策规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粮食安全,抓好军供粮的供应;负责县级储备粮的管理工作,培育和发展粮食市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组织实施国家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按照国家拟订的战略物资储备计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编制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县级储备计划;综合平衡全县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工作。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县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政策。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信访、财务、政务公开、安全保密、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发展改革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管理、党群等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与发展规划科(挂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
分析研究全县及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及相关政策建议,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全县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信息发布和宣传的有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计划;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统筹协调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参与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等有关前期论证工作;协调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方面的有关工作。
(三)体制综合改革科
研究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的有关工作;组织推进全县风险投资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组织研究全县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承担全县城乡统筹发展改革和小城镇综合改革的调研与指导工作;参与协调指导全县经济、社会等领域的改革工作。
研究分析我县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有关体制改革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承担全县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的审核、上报工作;参与全县社会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调控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承担县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有关监管工作;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的相关工作;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县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管理县级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储备计划,指导、监督采购、储备、轮换和投放;组织拟订全县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和调控市场;协调全县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协调工作;参与拟订全县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安排县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协调指导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使用方向;承担县级基本建设基金管理工作;承担县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拟订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规模和标准,承担招标方案的核准;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农村经济科
研究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县农业、林业、水利、气象与渔业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小城镇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农业利用外资重大项目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划;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综合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承担有关方面对口帮扶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全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综合评价及考核工作。
(六)工业与能源交通科
分析预测全县工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研究工业发展战略,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县工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承担车用乙醇汽油推广、稀土管理的有关工作。综合分析全县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全县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统筹全县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实施全县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工业性试验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平台建设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提出县级高技术产业化资金使用意见;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
研究提出全县能源、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监测和分析能源、交通发展建设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全县能源、交通发展规划,提出有关重点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有关重大项目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县级新能源建设资金的使用意见;研究提出全县铁路建设发展战略和政策,编制铁路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项目的争取、立项、规划以及相关政策的落实,衔接与省、市铁路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工作;负责拟订县铁路建设资金的筹措方案并协调落实;协调解决全县铁路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问题,推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提出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及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和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防灾减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平衡并协调实施全县资源环境相关领域的规划;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
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备选项目;承担外商投资项目、国外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编制全县对外招商项目名册;承担有关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初审上报工作;组织拟订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参与保税区和各类开发区设立的审核工作;拟订全县经济合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县际间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国内招商引资工作和重大经济技术洽谈工作;负责县际间区域经济协作、联络和协调工作;拟订全县对口支援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我县对口支援工作。
(七)社会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和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提出有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拟订和衔接平衡全县社会发展规划,汇总编制全县人口、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劳动就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社会保障等发展政策;牵头组织开展全县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工作;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推进全县社会事业发展;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协调指导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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