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城区统计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区统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办法、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和区直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适合我区情况的统计方法制度;审查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和区直部门统计调查计划及方案;管理辖区内各部门、单位对外制发的统计调查表和统计调查项目;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和有关分析研究报告;组织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统一组织协调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和区直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区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负责街道、开发区、管理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年度考核工作。
6、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和区直部门实施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7、负责基层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基层统计工作建设。
8、管理各项统计事业经费;协管各街道统计科员;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干部培训等工作。
9、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维护稳定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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