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供销社职能介绍: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二)研究制订全区供销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三)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重要农副产品以及政策性商品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四)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供销社合作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扶持供销合作经济发展的政策性建议,了解反映供销系统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供销合作经济的合法权益。
(五)组织全区供销社系统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争取政府等有关部门对供销合作社的资金支持,加强农产品市场调研,培育农产品市场,组织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等中介服务组织,培育产业化龙头,加强商品供求、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六)指导全区供销社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现代化的日用品流通网络与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农村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大力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推进现代化流通体系和现代营销方式,强化为农专业合作服务与农村综合服务,满足农民生产、生活等社会化服务的需要。
(七)加强社会企业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权益,依法监督和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对直属企业行使出资人的职权,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权益。
(八)落实和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加强对本系统职工的分层次技能培训,培育造就一支甘于奉献、善于开拓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
(九)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供销社内设机构:
办公室、业务科、财务科、人事科、农资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安全办公室、稳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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