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职能介绍:
(一)按照区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研究部署全区公安工作,并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二)分析、研究并及时、准确掌握全区社会治安状况,为区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供对策及具体实施方案。
(三)领导、指导、检查、督促全区公安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
(四)组织领导和实施对全区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破和处置。
(五)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及危险物品。
(六)加强对外国人的管理和出入境管理工作;加强公安的法制建设;组织、实施、监督消防工作。
(七)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案件。
(八)领导和督促拘留所的管理及执法活动。
(九)指导和协调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及保卫组织建设。
(十)领导、组织和实施对重要领导和重大活动的警卫任务。
(十一)组织、领导和实施全区公安机关的机要通信、公安科学技术、规范公安机关的硬件建设和后勤装备等服务工作。
(十二)组织、领导和加强全区公安政治工作、纪律检查工作、行政监察工作和审计监督工作、警务督察工作。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区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
(十三)区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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