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科技局职能介绍:
(一)研究拟订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高技术研究发展规划、科技支撑计划;负责统筹协调重大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组织实施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归口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负责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工作;参与管理全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承担国家火炬计划德州新能源特色产业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社会建设;归口管理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先进示范区,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农业科技园区的管理工作。
(五)编制和实施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和科技创新园区等创新载体的规划和计划;参与编制市重大科学工程建设规划;推进全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六)负责市级应用技术与研发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
(七)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 八)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参与优化科研机构调整布局工作。
(九)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的登记管理工作;承担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协调产学研结合,承担市政府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合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重大技术引进及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
(十一)拟订促进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统筹协调全市科普工作;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国防科技动员工作,负责相关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有关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负责全市科技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拟订促进与科技相关知识产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德州市科技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挂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牌子)
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信访、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财务、后勤等工作;组织协调重要科技工作调研;负责科技宣传、国防科技动员工作;指导科技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组织科技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挂市高新技术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火炬计划等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组织实施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运用高新技术嫁接改造传统产业,参与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承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业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载体的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政策法规科
拟订全市科技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复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和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指导科研机构的技术创新工作;承担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核和业务指导工作;承担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协调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拟订促进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发展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有关技术市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技术合同规定的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拟订培育全市技术市场发展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市场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全市软科学研究工作;负责市级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认定、审批和国家、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的申报、创建工作。
发展计划科
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科技经费配置建议,协调规划和计划的实施;负责市级科技发展计划和重大科技项目的立项和管理;负责市级应用技术与研发资金的配置使用,参与拟订重大科技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承担相关科技统计工作、科技评估管理工作;承担本市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市重大科学工程规划;组织实施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国家、省重点实验室申请建设工作;负责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等科技资源共享工作;组织科技创新方法研究、应用与推广;负责实验动物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开发用品免税资格审核工作;组织国家重点新产品和自主创新产品、省自主创新成果重大专项和科技攻关计划的申报等有关工作。
科技合作科
拟订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内外科技合作计划,建设国内外科技合作平台,推进产学研合作;承担市政府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合作的有关具体工作;承办政府双边和多边及有关国际组织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技术引进及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承担与港、澳、台地区的科技交流工作。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挂星火计划办公室牌子)
拟订科技促进农村与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星火计划等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农业良种产业化开发等农业科技研究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工作;指导相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与示范;推进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社会发展、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工作;推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协调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承担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先进示范区,农村与农业、社会发展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有关管理工作。
科技成果科
拟订科技成果评价、奖励、转化及科技保密等政策措施;承担科技成果登记、鉴定、评价等工作;负责国家及省级科学技术奖励的推荐、申报和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国家及省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编制并组织实施市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负责市级科技成果鉴定、奖励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管理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奖励;负责技术出口的审查和科技保密工作;承办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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