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夏津县委、夏津县人民政府信访局职能介绍: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处理人民群众向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县委、县政府上访的群众。
3、承办上级党政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
4、对紧急重大的信访问题和跨乡镇、跨部门的信访问题,进行查办或协调处理。
5、向有关乡镇和县直部门转办、立案交办和督促检查来信来访问题,并审查处理结果;负责对县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问题处理结果的反馈。
6、综合分析、调查研究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
7、指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的信访工作。
8、协调有关部门接收、管理、教育、遣送收容的上访人员,维护上访秩序。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办信科、接访科、督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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