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教育局职能介绍:
(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制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规划和指导全县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拟定教育体制改革方案,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关系,建立与我县经济、政治和科技发展相适应的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四)统筹管理全县普通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对全县各级各类教育进行指导检查,组织教育督导与评估。
(五)负责全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布局规划、规模确定、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负责全县普通中小学学校的设立、撒并、更名等事宜的审核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具体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工作。
(六)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学校校园的治安管理工作,会周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稳定工作;检查学校的不安全因素和不稳定因素厂并及时排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处理突发事件。
(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和管理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意见、办法和规定;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报全县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管理县直学校教育事业费、基建投资、教育专项经费、、国有资产;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及财务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校产管理。
(八)负责全县大中专招生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学历教育的报考工作。
(九)负责全县教育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教育科研项目,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
(十)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伺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校的机构编制标准,参与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落实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待遇,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依据教师超缺编情况,编制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对师范类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负责全县教师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教育干部培训工作及人才引进工作。
(十一)指导扫盲和脱盲后的巩固、提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民办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的设立、撤并,更名等事宜的申报,申批工作;负责成人学校的招生、学籍管理工作。
(十二)管理全县职业教育工作,负责职业中专的招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教师培训工作,草拟教师学历达标和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管理教学实验仪器,负责全县实验考试,指导全县电化教育工作。
(十四)督促发展勤工俭学。
(十五)管理、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群团工作,负责教育稳定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教育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