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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晏城街道办事处职能介绍

2012-08-24 | 网络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晏城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党政办公室

1、围绕街道党委及办事处的总体工作部署,组织调查研究进行督促检查,收集反馈信息,综合重要情况,为街道党委及办事处决策服务。

2、承担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工作,承办街道所属部门单位、村报送党委、办事处的申请、请示、报告。

3、负责街道党委、办事处机关的文件、电报、信函的日常文书处理和保密及文件、内部资料的印制、分发、清退、归档工作;负责党政办公室的办公自动化及无线电管理工作。

4、负责街道党委及办事处各种会议的安排、组织和会务工作。

5、负责街道办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党政办公室的人事管理、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负责街道办后勤服务工作。

8、负责街道办接待工作。

9、协调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10、办理街道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民营委

1、 认真搞好街道辖区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制定明确的发展目标,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执行。

2、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及时汇总并上报统计报表,保证数字真实可靠。

3、 深入企业,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总结企业发展和改革经验并及时推广。

4、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项目、资金、人才、技术,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5、 贯彻执行《乡镇企业法》、《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企业的统计、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管理工作,完善各类管理制度,确保企业依法经营。

6、 提高企业整体素质,提高企业科技含量。

7、 承办处党委、行政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招商办

1、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及街道办关于利用外资、招商引资政策,根据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研究制定街道办的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开展多种多样的招商活动,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对于投资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负责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招商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3、负责街道办内外重要招商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负责中外客商来街道办投资的前期接待、信息交流、政策咨询、项目洽谈、申办手续、服务引介等。

4、做好招商资源及经济资源的基础材料整理工作。梳理招商引资项目,建立和管理本街道办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库。每月及时向县招商局及街道办主要领导报送统计报表等资料。

5、负责街道办网站关于招商引资方面的信息更新工作;

6、竭诚为引进企业方在我街道办投资项目提供协调和服务,协助其完善审批手续,负责各项投资项目的后期管理和服务工作。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做到业务过硬精通,接待热情真诚,服务细心周到。

7、在街道党委及办事处的领导下,完成各项中心任务。

(四)劳动保障中心

1、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结合街道办实际,发挥服务平台优势,做好辖区内剩余劳动力输出、安置和下岗职工就业再就业工作。

3、严格执行上级政策,扎实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工作。

4、按照就业服务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的要求,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协助做好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的服务工作。

5、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服务性工作。

6、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基础数据采集,建立基础台帐和数据库;运用劳动保障信息资源,做好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化服务工作。

7、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统计和其他劳动保障统计服务工作。

8、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了解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

9、完成上级劳动保障部门、街道党委及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安全办公室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

2、综合监督所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权,监督检查生产经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施、设备、材料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对高危行业和重点企业实行重点监督检查。

3、组织开展所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

4、综合管理所辖区域内伤亡事故统计上报工作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组织辖区内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上级要求,及时到培训机构参加资格培训学习,并组织、管理和检查所辖企业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培训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

6、监督检查所辖区域内的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

7、定期向街道办事处、安监局汇报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督促整改情况,并要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8、组织开展对所辖区域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

9、及时向企业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并检查其落实情况,监督和指导企业依法进行安全生产。

10、负责责任范围内三同时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登记上报工作。

11、建立完善所辖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台账,实行一企一档制。

(六)统计站

1、负责区域内的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调查任务。按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要求,搜集、整理、公布管理统计资料。

2、建立健全统计档案,定期将当年的统计资料装订归档。

3、负责辖区内工业、农业、服务业、劳动工资、固定资产投资等各项社会经济调查,督促辅助调查员、记帐户管好帐、记好帐,并经常到基层检查指导。

4、围绕街道办中心工作,针对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及领导关心的问题开展统计调查,进行专题分析,及时为党政领导提供有数据有分析的统计报告。

5、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标准,依法统计。

6、对街道办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

(七)经管站

1、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职责。宣传贯彻落实农村税费政策和涉农收费政策;搞好农业水费方案的制定与计算工作;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卡》的填制和发放到户工作;做好农民负担的自查和上级的执法检查与抽查;负责日常农民负担的监管与信访查处,确保农民减负增收。

2、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职责。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根据群众自愿与农村实际,指导村组搞好承包土地的调整;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规范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好未分配的土地征用补偿资金,坚持依照法规,公开、公正、公平、合理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资金;加强村级专业承包合同管理,建立承包合同管理台帐,抓好村级资源资产发包,参与村级专业承包合同的结算兑现;依法调处土地承包纠纷。

3、农村财务资产管理。积极实施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全面组织每年一次的农村财务清理,按照要求每年进行内部审计的村在1/3以上;牵头组织村级集体债务的化解工作,努力减轻村级债务压力;探索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路子,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的变更、登记等工作;负责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辅导。

4、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工作。

5、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财政所

1.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

2.编制街办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督促街办严格执行预算,编制财政决算。

3.负责组织协调街办财政收入,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与管理。

4.负责财政支出管理,贯彻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职工工资、正常运转和社会公共支出需要,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5.负责涉农资金的发放管理。

6.负责街办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及村级帐务代理工作,切实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能。

7.负责街办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和处置管理,确保街办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8.承办街办和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水利站

1、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等国家法律和省、市有关地方性法规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

2、统一管理当地水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等工作,负责水利年度的统计工作。

3、负责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规划、勘测与设计,搞好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4、负责农村水利新技术示范推广和农村水利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5、负责农村水利项目的评估、技术咨询及项目管理工作。

6、负责防汛抗旱管理及防汛抗旱资金管理,搞好抗旱、抗洪抢险组织工作。

7、承办街办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城管办公室

1、贯彻落实县、街道办对城乡管理的各项要求。

2、负责对辖区内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的监控及拆除。

3、负责街办清扫保洁工作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确保辖区内卫生整洁,生活垃圾及时得到清运。

4、负责辖区内城管法律法规宣传和门前三包工作,提高各单位、商店铺和村(居)民的城管法制意识。

5、加强辖区内城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增强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水平。

6、建立健全城管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督查机制,确保城管工作落实到实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得到有力推进。

7、组织开展本辖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8、做好街道党委及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一)国土资源管理所

1、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规法律、方针政策,以及市、县(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

2、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源总体规划、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基础测绘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协助做好规划听证工作。

3、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调查、权属纠纷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土地证书核发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测绘统一监管和基础测绘工作。

5、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街办、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6、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的权属核查、地类核实、勘查定界等有关工作。

7、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8、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土地、矿产资源费税的收缴管理工作,按收支两条线原则足额、及时上交。

9、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10、负责对本单位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检索和利用。

(十二)环保所

1、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区域内的执行情况;

2、协助街办制定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监管区域内环境污染防治和农业生态保护工作,向县环保局报告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提出对策措施;

3、负责区域内环境违法行为现场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4、监管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5、编制区域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或方案,按规定向所在县环保局和街道办报告本区域内的环境污染事故或隐患;

6、负责区域内环境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受理环境信访事项;

7、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指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8、承办县环保局及街道办依法委托的其他事项。

(十三)文化站

1、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进行时事政策、建设两个文明、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方面宣传教育;

2、贯彻执行有关文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体育活动;

3、开办书刊阅览,开展群众读书活动,举办各类文化艺术讲习班(讲座),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4、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5、搜集、调整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

6、指导社区文化大院建设工作;

7、承办街道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畜牧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畜牧和养殖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依法开展畜牧和养殖行业的行政执法。

3、负责街道办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做好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

4、研究拟定街办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和养殖计划,开展畜牧和养殖社会化服务。

5、负责村级畜牧兽医人员和养殖人员的业务指导。

6、负责街办畜牧和养殖建设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7、承办街办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五)林业站

1、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方针政策,了解和反映群众在发展林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

2、协助街办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配合林业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

4、配合林业部门和街办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防治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6、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 中、产后服务。

7、承担上级林业部门和街道办安排的其它事项。

(十六)民政办公室: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编制民政工作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街办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2、在街道办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济。

3、负责对优抚对象的优待定期抚恤金和现役军人家属优待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4、拟定街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发展。

5、指导社区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行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委会委员会建设。

6、贯彻执行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

7、承担上级民政部门及街道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七)司法所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组织开展对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街道办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办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十八)信访办

1、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依法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2、承办上级机关和街办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协助领导处理重大越级集体访问及涉及多部门,跨地区的信访问题。

3、向相关单位转办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4、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准确地向街办及上级信访部门提供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信访调研工作。

5、负责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督促检查行政机关依法处理信访问题。

6、承办街办及上级主管理部门交办的事项。

(十九)计划生育办公室

1、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规章和制度,模范遵守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人员和节育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2、实行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定岗定责,做到岗位有人、责任分明、相互协作、任务落实。

3、建立月例会、月报表制度与计划生育专干包村、进村入户访问制度,做到情况明、数字清、卡活、表实,并按时、准确填报统计报表。

4、掌握总人口数量、结构和育龄夫妇的婚姻、生育、节育状况及其变动过程,实施对育龄夫妇婚、孕、产、育各期的服务。

5、宣传和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开展人口国情教育、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6、编报并实施人口计划,负责一孩生育指标审批,二孩生育指标初审、上报。对核准的生育指标要落实到户到人。

7、开展婚育、节育技术服务,做好婚育管理和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咨询、避孕药具的发放工作。

8、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管好用好计划生育事业费和社会抚养费。

9、坚持对村、组及计生专干的工作状况经常进行检查和年度考核,并接受主管部门的考核评审。

10、承办街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新农村办公室

1、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

2、研究拟定街办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实施,组织起草相关文件。

3、对新农村建设中的相关实施方案,项目资金计划等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提请街道党委会研究批准。

4、组织各村对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或意见。

5、对新农村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对村级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6、对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7、做好街办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十一)老龄办公室

1、宣传贯彻《老年法》,提高全民敬老和养老意识,反映老年人呼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负责街道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具体实施,向街道党委、办事处提出适合本地人口老龄化特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对策建议。

3、根据确定的工作目标,指导街道和各村、居委会老龄工作和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

4、负责街道涉老日常事务工作,政策咨询和老年教育,办理老年优待证,做好工作信息、各项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5、负责街道老龄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学习培训,提高为老年人服务的综合素质。

6、负责协调街道老人节的庆祝活动。

7、开展老年人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组织开展各种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促进老年人健康长寿。

8、负责接待和处理老年人的来信来访,真诚为困难老年人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

9、利用老年人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引导他们积极参与街办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公益活动、关心下一代、调解邻里纠纷矛盾、维护稳定方面做出贡献。

10、完成县老龄委及街办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十二)农业办公室

1、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街办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决策和指示;

2、负责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规划、指导,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开发,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3、抓好农业基础设施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4、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抓好农民的农业技术培训、普及,提高农民的农业科技水平;

5、做好农业、农村信息的收集和汇报工作,及时处理好相关的突发事件;

6、负责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工作,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7、负责农产品有机、绿色、无公害等品牌的认证申报和商标注册;

8、负责街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三)农机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农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监督检查乡村及个人的执行情况。

2、组织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竞赛和经验推广。

3、负责本区基层管理人员、农机技术人员、农机维修工的培训工作。

4、负责有关农机技术咨询工作。

5、协助上级部门做好三夏三秋农机跨区作业的组织管理工作。

6、负责上级部门及街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四)农技办公室

1、负责农业调查、农情信息上报以及各类报表上报。

2、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组织实施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培训、宣传工作。

3、搞好中低产田改造,科学种植,提高种植水平,增加效益。

4、收集、传递农业科技市场信息,指导农户选好生产项目,运用农业新技术。

5、积极开展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工作,搞好病虫预防和综合防治技术推广,把病虫害消灭在萌芽状态。

6、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街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五)妇联

1、负责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护法》、《母婴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他有关妇女、儿童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2、教育妇女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正确观念,搞好村级妇女组织建设;

3、组织和带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主义建设;

4、积极开展创建五好家庭活动;

5、完成上级妇联和街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十六)团委

1、开展团队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培养四有新人。

2、组织和带领青年积极投身经济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净化社会环境,积极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文体活动。

3、指导、帮助、督促检查各团支部开展工作。

4、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发展新团员。

5、完成上级团委和街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十七)工会

1、围绕街道办中心工作,团结和动员职工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贡献。

2、负责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加强组织建设。

3、建立与街办联席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参与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问题。

4、开展区域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民主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劳动合同制度,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各项民主管理制度。

5、建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协调处理劳动争议。

6、监督企业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7、协管和培训基层工会干部,维护基层工会干部合法权益。

8、实施送温暖工程,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9、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10、完成上级工会和街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十八)协税办公室

1、协助税务机关加强税法宣传,提高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协税护税的积极性,依法自觉维护国家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依法规范协税员的税款征收工作,维护协税员的合法权益。

2、依法协助税务机关做好协管范围内的税收征管工作,维护正常的税收经济秩序,及时向税务机关反映在税收协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各类税收的偷、逃、骗、抗行为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

3、按规定程序及时、足额解交已收税款,规范使用和保管各类税收票证,定期编制各类统计报表,并做好报送工作。

4、对协税员进行业务培训及法制、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加强对协税员的管理和考核,提高协税队伍素质,保证协税工作的正常开展。税务机关要从依法治税、规范执法的要求出发,加强税收协管工作。

5、承办街办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十九)公路养护站

1、保持路基稳定,路石平整,路肩整洁,排水畅通。

2、保持公路构造物,沿线设施,交通标志、标牌、安全防护设施及绿化林完好。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4、日常上路巡查,及时发现有影响安全的险情或者隐患,要能立即采取警戒措施,设置相应的警示信号,及时消除险情隐患。

5、及时发现并制止有损毁公路设施,影响公路路况,破坏侵占公路行为的情况,立即清除各种障碍。

6、做好街道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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