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乐陵市房产管理中心职能介绍:
一是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根据本市实际,组织实施管理,保证完成中央、省、市下达的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工作。
二是研究、制定全市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政策规定。
三是全面负责城市规划区、工业园区、建制镇等国有土地上各类房屋的确权发证工作。
四是负责实施房地产交易监理工作,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五是做好房产权属档案的管理工作,为机关工作和社会提供服务。
六是负责房地产价格评估、经纪咨询、房产测绘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业管理;做好政策性房地产价格评估工作。
七是落实住房保障政策。
八是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使用和管理。
九是依法查处房地产领域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中介服务等环节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十是负责城市有关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其它业务。
山东省乐陵市房产管理中心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开展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招待、车辆的使用管理、机关后勤保障、文件收发等工作。
监察大队
开展房地产市场检查,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业务行为;处理接待群众投诉。
物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物业发展的规划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市物业公司的资质年检和审查工作。负责物业维修资金管理、物业质量保修金管理工作。
财务科
负责机关各项收支的管理工作。
招商办公室
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法制办
负责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人事科
负责人员档案管理,职能评定,人员调配、文件制定年度考核等工作。
住房保障科
负责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的筹集工作;负责廉租补贴发放工作;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筹建和发售工作。
测绘大队
负责房屋面积的测量工作。
档案室
负责房产档案的整理归档和档案查询管理工作。
信息中心
负责信息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局域网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网站的维护工作。
监理科
负责房屋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工作,负责预售备案管理工作。
交易科
负责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工作。
审核发证科
负责各类房产业务的审核、缮证和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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