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教育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督导与评估。
(三)统筹规划中等及以下学校布局;负责普通中小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等事宜的审核工作。
(四)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规定;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区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指导学校、直属单位教育事业费、基建投资和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区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五)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
(六)归口管理全区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
(七)规划指导全区教育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区教育科研项目。
(八)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及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学校宣传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学校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
(九)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十)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直属学校制定发展规划,负责直属学校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规范并监督直属学校办学行为;协助区委组织部管理直属学校领导班子,提出充实、调整、任免意见;按照有关规定,管理直属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负责直属学校的党建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区教育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大型会议的组织安排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文秘、档案、保密、保卫、信息、信访、议案提案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后勤服务工作;搞好综合性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监督管理学校基本建设,审查各项工程决算;负责区属学校及直属事业单位校舍的定期勘测、维修,定期对校舍设施的维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人事科
负责全区学校的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和教育系统的人事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草拟实施全区教育系统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管理的规定和办法;组织、指导全区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学校领导班子考察、考核、奖惩和培训,在管理权限内调整和任免干部;负责教师职务的评聘、考核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机关计划生育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计财科
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区直学校、直属事业单位的基建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基建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制定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投资、教育经费管理和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编报区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管理城区中小学的事业费、专项经费,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负责对区直学校、镇街教委及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监督系统内部各核算单位的资金使用及经费支出,成本费用支出情况,定期进行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提出改善资金管理的建议和措施,指导做好财务基础工作。
(四)教育管理科
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重点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草拟基础教育、职业及成人教育发展规划、教育评估标准和有关教学、教材建设的规定,组织实施教育督导与评估;负责小学、初中学籍管理工作;具体组织全区初中的招生及中小学的管理,指导中小学德育、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三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管理指导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负责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学校设置、撤并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对职业学校学生的技术等级考核;负责全区教师培训工作,草拟教师学历达标和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扫盲和脱盲后的巩固提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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