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上海市静安区委员会是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委和共青团上海市委领导下的一级地方团组织,其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在中共静安区委的领导下,根据团市委的工作要求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在区青联中发挥核心作用;指导区学联工作;受党的委托领导本区少先队工作。
(二)教育、引导全区团员青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在上海两个文明建设中培养和造就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积极为党输送新鲜血液。
(三)适应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适合青少年特点、健康有益的活动;充分发挥青少年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满足青少年成长、成才的需要。
(四)调查研究本区青少年生存发展和青少年工作状况,发挥共青团组织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参与制定并实施本区有关青年和青年工作的政策,参与起草有关法规草案并实施有关法规;配合区政府处理、协调和督办与本区青少年权益相关的事务;积极发挥共青团在政府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
(五)协助党和政府做好本区在校学生、职业青年的教育、引导工作;工作以社区为依托,整合各种资源,为社区各类青少年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切实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六)开展青年统战工作,建立广泛的青年爱国统一战线,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七)坚持以党建带团建,按照群众化、社会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要求,加强本区基层团组织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的感召力、凝聚力和吸引力;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推动本区青少年工作手段的现代化。
(八)加强机关建设,提高机关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水平;大力选拔、培养和输送年轻干部。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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