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城镇建设和交通(港航)管理的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协调、分析有关城镇建设和交通(港航)领域内综合性、系统性、长远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并及时上报,推进实施。
(三)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建设和交通(港航)工作中的有关执法工作。
(四)组织城镇建设、交通(港航)管理重大工程项目的前期论证和项目技术储备;按规定程序审查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本区重大建设工程的实施。
(五)负责市政道路、公路、桥梁、隧道等市政设施的建设和安全运营管理;负责城镇燃气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
(六)负责道路范围内各类综合管线项目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综合管线突发性事故的处理。
(七)负责建筑建材行业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计和施工的管理。
(八)负责对本区公交、出租、省际客运、货运、静态交通、驾培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负责本区内河港口、航务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负责本区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的市场监管。
(九)负责本区国防交通工作、研究制定本区交通战备的建设规划。
(十)负责城镇建设、交通管理方面节能减排的工作,研究拟订建设和交通领域节能减排+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监督委直属单位、委管社会团体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
(十二)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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