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0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告深层解读
查字典公务员教育专家 张晗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公告已于2009年8月27日公布,本公告的发布标志着2010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正式启动。为使广大考生顺利地完成这次考试,查字典公务员教育专家在第一时间对本次招考公告进行了解读分析。
一、笔试比重首次提高到2/3,题型题量未变
此次考试,《行测》和《申论》各科首次将分数提高到200分,其根本目的并非是要改变此次考试题型题量设置,而是要提高笔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比重,将比重从原有的1/2提高至2/3。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
一般职位,只考公共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为200分,总分400分。公安、司法、检察、法院部门部分职位加试科目分别为《公安基础知识》、《监狱劳教基础知识》、《检察基础知识》、《审判基础知识》,统一纳入公共科目笔试考试,每科独立成卷,满分均为100分。
1、公、检、法、司考生笔试比重计算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试科目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100%
假设该类考生各科均为满分,则
笔试总成绩=(200+200+100)40%=200
面试总成绩=100100%=100
总成绩=200+100=300
因此,笔试在总成绩所占比重为2/3,面试在总成绩中比重为1/3。
2、其他考生笔试比重计算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100%
假设此类考生各科均为满分,
笔试总成绩=(200+200)50%=200
面试总成绩=100100%=100
总成绩=200+100=300
因此,笔试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比重是2/3,面试所占比重是1/3。
总结:今年,黑龙江省考生笔试在总成绩所占比重是2/3,面试占1/3,而之前笔试和面试各占1/2,相比较而言,今年笔试比重提高,但题型题量未变。查字典公务员特意提醒广大考生加强对笔试的复习和重视。
附:公共科目笔试时间:
拟定于2009年10月24日(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上午 8:30-10:3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1:00-12:00 公、检、法、司部门部分职位加试科目考试
下午13:30-16:00 申论
二、招考人数增加千人,有效缓解就业
全省2010年度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计划考试录用3506人。其中省直2222人;市(地)572人;县(市)273人;乡(镇)439人。相对于去年招考2425人来说,今年招考增加近千人,增加了应届毕业生的就业选择渠道,同时,对积极响应国家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招考对象范围扩大,项目生重点招录
去年的招考公告中,招录对象包括两部分: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今年招录公告中特别增加了项目生,即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且服务期满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项目生成为今年招考重点对象,体现了黑龙江省对这部分人群的关注。
乡镇招考计划中标明招录项目生职位的,属专门招考上述项目生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四、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有序进行
全省2010年度公务员招考的报名、照片传递、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09年9月6日8:30-9月16日18:00期间登陆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9月6日-9月18日期间登陆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3.缴费确认。考生在2009年9月6日-9月20日期间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通过网上确定的银行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注意事项:
1、政策与技术咨询电话:0451-53601571;0451-82813375;0451-82813670。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复审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对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5倍的职位,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对边远贫困地区及特殊岗位不足报名比例的职位,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适当放宽比例。
五、实行政策优惠,体现以人为本
对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实行费用优惠:
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笔试结束后凭县(市、区)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证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公布)经考试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退还考试费用事宜。
对项目生实行分数加分:
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乡镇机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15分;报考县级机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市地级以上机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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