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关于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区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加快推进全区信息化建设。
(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有关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外商投资、粮油流通和储备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外商投资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及粮油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
(三)监测分析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商贸流通、中小企业、粮油流通的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商贸领域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信息动员有关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区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按权限审核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根据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导向,提出产业结构调整意见;负责工业、商贸流通领域的行业管理,组织落实重点行业准入制度及工业、商业布局调整计划。
(六)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负责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发展、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对财政投资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审核、组织论证等工作,并对其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的协调,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计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家政服务、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研究提出区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办法,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十一)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全区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责,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措施、办法;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重点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二) 承担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监测分析全区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三)组织实施全区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产业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政策、法规,指导全区吸收外商投资工作;参与制订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按权限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事项的审批和申报工作。
(十五)承办区人民政府、呼和浩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呼和浩特市粮食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财务工作。负责文电处理、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息调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及编制人事等工作;负责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
(二)工业经济运行管理科
承担全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相关数据统计工作,组织解决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负责重点企业的运行协调及监测分析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及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承担固定资产投资审核的相关工作,承担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对全区化工、建材、装备制造等产业实施行业管理,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相关问题;承担少数民族民用品生产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计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工业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核、备案及工业用水量的节能评价;研究拟订工业循环经济项目及申报管理工作。
(三)信息化推进科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和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应用工作;指导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协助推进信息化工程建设,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相关问题;指导协调企业、农村、服务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商贸服务管理科
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家政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流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相关标准,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培育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支持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组织实施商贸服务业和中小商贸企业发展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消费品的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民族贸易发展。负责监测、分析和发布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研究市场运行和调整的意见,组织和协调解决市场运行中的相关问题;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的相关工作;指导组织三绿工程和菜篮子产品流通工作。研究提出健全和规范全区市场体系的具体措施,推动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规范成品油、酒类等市场流通秩序;负责牲畜定点屠宰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对口下达的市场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全区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承担商务举报投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运行工作,承担商务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工作。依法管理对外投资工作;参与跟踪服务外商投资的重点项目;负责外商投资综合分析、统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公共商务事业信息采集、分析、交流、宣传工作。
(五)企业发展和粮油科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全区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扶持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发展建议;拟订中小企业及非公有经济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的调整办法,拟订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关措施,规范企业行业规则;指导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参与国际贸易和开拓国际市场,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体系;负责统计监测分析全区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运行态势;收集和发布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信息;推动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信息化建设和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应用;指导全区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维权减负工作机制,协调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关问题;贯彻上级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和现代粮油流通产业发展战略;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及粮油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组织实施粮油质量管理办法和地方质量标准;按权限负责粮油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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