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内蒙古公务员 >考试信息 >职能介绍 >回民区旅游局职能介绍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回民区旅游局职能介绍

2012-09-28 | 网络

回民区旅游局职能介绍: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回民区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旅游业管理的具体细则和条例。

(二)监督检查回民区旅游市场,积极培育、开发旅游市场,完善旅游经营管理体制。

(三)负责回民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协调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参与回民区重点旅游建设项目宏观指导;负责回民区旅游行业的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

(四)组织回民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旅游市场促销活动;监督、检查回民区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五)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综合办公室

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内外联络、协调、文电处理、政务信息、信访、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等工作。

(二)旅游规划与统计调研科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市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回民区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旅游管理的具体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旅游体制改革,组织、指导旅游信息统计工作;组织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建设、开发和保护;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指导旅游业工作;负责回民区乡村旅游规划报批、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回民区旅游企业旅游统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工作;开展旅游业信息调研工作。

(三)旅游促进与行业管理科

组织指导回民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旅游市场促销工作;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和旅游业信息调研;组织区内外旅游产品、旅游市场开发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实施国家关于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涉外饭店、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服务标准,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培育完善旅游市场,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监督、检查旅游安全、保险的实施工作;指导优秀旅游地区创建工作。

更多信息请登陆查字典公务员教育 内蒙查字典公务员教育公务员考试网

【回民区旅游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2017公务员考试行测重点题型解答:分堆问题

国家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

小A的公考经验

常识判断——文学常识精讲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国家赔偿 让求偿路更平坦

时政热评:中国有能力应对外部“麻烦”

国家公务员应履行哪些义务

黑龙江政法干警热点模拟:女性就业“暗门槛”

人民警察报考说明、体能测试标准

申论写作万能大全:文章标题-开头-结尾-结构-论证方法一应俱全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