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森林公安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组织指导全市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所辖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协调督办、查处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特大案件。
(三)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法制工作,指导并办理森林公安行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工作。
(四)指导和管理全市森林公安网络建设和电子警务工作。
(五)负责全市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警力配备、警籍、警衔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基层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承办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市林业局和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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