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梅州市五华县转水镇黄龙村村民的投诉成为当地人的关注热点:该镇因发展的需要,在未办理一纸合法征地手续的前提下,便以办弃土场为由,征用了黄龙村第十二村村民小组的山坑田、山地30多亩,引起了村民的不解。(11月14日中国网)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前年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首度以依法治国作为全会主题。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
乡镇作为我国最基层的一级政府,是基本的行政和经济单元。也是和老百姓接触最密切的一级政府,从某种角度说,老百姓对党和政府的评价,大多是通过基层干部的一言一行来评价的,照理说,基层政府和党员干部更严格从严要求自己,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主动做群众的表率,成为老百姓学习的榜样。
然而让人遗憾的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官本位思想严重,认为自己代表的是一级政府,就有高高在上的感觉,对法律法规就选择性地执行,这既是法治建设的痛点是依法治国的绊脚石,也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拦路虎,更是服务于民的中梗阻。
今年7月份以来,广东梅州市五华县转水镇和黄龙村干部在无手续的情况下, 对属该村民小组的老虎坑的部分坑水田、旱地、山林展开了征地工作;并在9月份开始进行填土作业。镇政府要征地,肯定也应该走程序,要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怎么能够自恃手中的权利,在无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征地,这样的行为确实是对法律的不尊重,是知法犯法的行为。
清风起松海,正气贯重山。好的风气是社会发展一双隐形的翅膀,能够在潜移默化之中扬善扶正。党风、政风,在百姓眼里就是官风,官风正则民风淳,民风则透视和折射党风。如果镇政府都无视法律法规,都在做违法乱纪的事,那么你要老百姓遵纪守法,那可能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这对法制建设的伤害肯定是显而易见的。
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醒,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希望转水镇政府认识到无手续强行征地的错误,知错就改,给当地群众一个交代。
稿源:荆楚网
作者: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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