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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

2005-07-25 | 网络

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报考者的素质结构、能力水平适应拟录用职位的基本要求,根据《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面试。

第三条 面试的实施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 面试的基本程序是:成立考官小组,设计面试要素,确定面试方法,命制面试试题,面试实施与成绩评定。

第二章 面试组织

第五条 面试应在人事局或区、县人事局的指导下以用人部门为主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 面试前要成立面试考官小组,其成员由人事部门、业务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一般为57人,设主考官1人。考官小组的组成要考虑年龄、性别和专业等有关因素。

第七条 面试考官小组主要职责:

㈠根据职位要求,制定面试实施方案和面试测评要素;

㈡根据面试测评要素确定面试方法,编制面试试题和制定面试评分标准;

㈢组织实施面试,根据面试评分标准,对考生的素质结构,能力水平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㈣确定面试分数线,拟定面试合格人选。

第八条 面试考官应具备以下条件:

㈠文人公道正派;

㈡事业心强,工作认真负责;

㈢精通业务,对某一方面工作有较深的造诣;

㈣熟悉用人部门拟补充职位的工作性质、职责和任职条件;

㈤具有较丰富的经验、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㈥对面试方法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第九条 面试主考官除应具备上条款外,还应具备以下素质和能力;

㈠知识面较广;

㈡面试经验较丰富,能够创造和谐气氛,使考生充分发挥其能力和水平;

㈢提问时态度和蔼、表达准确、思路敏捷,对面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有应变能力;

㈣善于发挥其它考官的积极性,协调考官小组的工作。

第十条 面试考官要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生泄露面试试题。发现有营私舞弊行为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参加面试实施的工作人员应主动配合考官小组共同创造良好的面试环境,按照面试程序和要求做好工作。

第十二条 市人事局或区县人事局负责组织对面世考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㈠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政策及特点;

㈡面试内容、方法、要素和评分标准;

㈢面世技术;

㈣面试演练。

第十三条 面试考场设面试室、候试室。面试考场应选在独立、安静、不易受外界干扰的地方。室内要宽敞、明亮、通风冷暖适宜、布置整齐、洁净,使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感到舒适。

第十四条 成立面试监督小组,小组成员由纪检、检查部门、群众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能是:

㈠监督面试考官小组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给予纠正。

㈡对违纪考生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宣布取消面试资格。

第三章 面试测评要素及标准

第十五条 根据任职要求设计面试测评要素。设计面试测评要素的基本程序是:职位分析、要素定义、要素权重。

第十六条 设计面试测评要素要分为两个层次,一般能力素质和特殊能力素质。

㈠一般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主要包括:责任感与进取心、计划与组织能力、人际合作与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个性稳定性、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第十七条 面试测评标准包括测评要素、测评指标和水平刻毒,它是对考生素质的数量水平做出评定的参照系。

第十八条 设计面试测评标准的程序是:

㈠选择能体现和反映测评要素的测评指标;

㈡根据测评要素所确定的权重,确定作评定结论时各指标水平刻度的等次或分数。

第四章 面试试题

第十九条 面试试题是由测评模式、测评要素、测评指标和测评对象所决定的。它有多种表现形式和特点,按照口试和模拟操作试二大类面试方法,其题型主要分为:

㈠口试题型话题、问题、答辩题等。

㈡模拟操作题型制作文件题、处理文件题、采访调研题、论文写作题、会议题、案例分析题等。

第二十条 试题的设计和编制应做到:

㈠试题有较高的鉴别力;

㈡试题难度适中;

㈢试题大小适中;

㈣试题新颖、清晰;

㈤试题选用的材料,报考者要熟悉。

第二十一条 面试试题编制的程序是:

㈠制定试题命制计划;

㈡搜集有关材料;

㈢编制题本(卡)及测评标准;

㈣试测分析。

第五章 面试方法

第二十二条 结构化面谈法是指面试前将面试的程序、测评要素、话题、测评标准、时间等环节进行系统的设计,由考官小组实施面谈的程序化测评过程。

第二十三条 论文答辩法是通过让报考者写作论文及答辩来测评报考者素质能力的面试方法。它主要测评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技能、写作能力和答辩水平。

第二十四条 情境模拟测试,是用拟录用职位的性质、特点和要求为原型,根据相似原理,设计出与原型的工作环境相似的模拟环境,让报考者扮演一定角色,按照考官事前做出的规定,完成一系列任务,从而测评报考者在拟录用职位工作的实际能力与水平。

第二十五条 情境模拟测试方法主要包括模拟会议考试(如:无领导小组讨论)、模拟文件处理考试(如:文件筐作业)等。

第二十六条 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方法,是指报考者组成一个会议小组,不明确谁是会议主持人,让他们就某议题展开讨论。考官通过报考者的言语行为来评价其能力素质。

第二十七条 文件筐作业面试法,是通过对实际工作中管理人员掌握情况、分析资料、处理各种信息及做出决策的模拟,考察报考者相应的能力与素质。

第二十八条 组织面试时应采用哪种方法,应根据招生职位的性质、特点和测评要素确定。如果采用两种以上的面试方法,每种方法在整个面试中所占分数的比例,应由面试考官小组在面试前确定。

第六章 面试成绩评定与公布

第二十九条 考官按《面试评分表》(见附表一)中规定的测评要素逐项评分,并填写总得分。

第三十条 面试核分人员负责核计每位考官填写的《面试评分表》并填写《面试成绩汇总表》(见附表二)。面试分数的计算方法:每位考官评出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相加得出总分,在除以有效考官的人数,即为报考者面试成绩。

第三十一条 《面试成绩汇总表》中的综合评语,由组织面试的单位人事部门在面试结束后根据考官意见归纳形成。每位考官的《面试评分表》均附在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汇总表》后,与《面试测试成绩备案表》(见附表三)一并报市人事局或区、县人事局备案。

第三十二条 面试结束后,用人部门会同市人事局或区、县人事局确定面试合格人选,连同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张榜公布。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由北京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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