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1. 负责全所行政、业务管理;
2. 负责起草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和总结;组织召开各种工作会议,落实会议决定;
3. 负责全市卫生执法监督人员管理,组织法规培训和教材编写;
4. 组织协调开展全市综合性的卫生监督检查;
5. 组织实施业务工作规范、卫生监督机构考核;
6. 负责监督抽检计划的组织、管理和培训,全所快速检测设备的准备以及检测培训,负责全市检测培训工作;
7. 起草所内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等文件,并对各科室起草的公文和信息等进行审核;
8. 制定并督促落实本所管理工作制度,组织制定并实施全所工作考核标准;
9. 组织召开所内综合性工作会议,负责会议决定的落实、监督执行和执行情况的反馈;
10. 承担本所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全所科研课题、学术论文的管理;
11. 负责全所的公文处理工作;
12. 负责全所公文的立卷、归档、借阅等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各科室档案管理,负责全所保密工作;
13. 印鉴的使用和管理;
14. 负责安排所领导信访接待日的有关事宜;
15. 负责全所职工的公费医疗管理、计划生育、外事、献血及信访工作;
16. 负责报刊订阅及外勤机要员工作;
17. 负责行政值班的管理和规范,汇总、统计值班、加班费;
18. 负责全所移动通讯的管理;
19. 承担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办、工团
负责全所党组织建设、政治思想教育、纪检、监察、统战、离退、工会、共青团的工作。
人保科
1、负责人事档案管理、职工在职教育管理、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资管理、所内人才调配;
2、负责所内安全保卫工作。
财务科
负责全所财务管理(负责所内库房、住房公积金和公费医疗等账目的管理)。
总务科
1. 负责全所固定资产的管理;
2. 负责办公用品、大型设备、劳保用品、清洁用品、燃料、油料等的采购和供应;
3. 负责水、电、气和固定电话等管理;
4. 负责车辆的使用、调度、检修、保养等管理工作及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工作;
5. 负责现有职工生活住房的管理,住房基金的提取、使用及管理;
6. 负责对职工用餐、饮用水进行管理以及监督服的清洗;
7. 负责所内外环境卫生及环境绿化等综合治理工作;
8. 负责本所办公场所的维修、管理。
卫生监督一科
1、 对有关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开展调研,并提出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
2、 对区(县)卫生监督所在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解决方案;
3、 对全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开展综合调研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4、 参与编写业务培训教材,承担有关业务培训授课任务;
5、 负责从业人员法规知识培训的教材编写;
6、 参与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7、 参与重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制定;
8、 起草业务工作考核标准及规范等,参与有关机构考核和资质认证。
卫生监督二科
1、 对有关医政、妇幼、献血、传染病和消毒法律、法规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开展调研,并提出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
2、 对区(县)卫生监督所在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解决方案;
3、对全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开展综合调研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4、参与编写业务培训教材,承担有关业务培训授课任务;
5、负责从业人员法规知识培训的教材编写;
6、 与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7、 参与重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制定;
8、 起草业务工作考核标准及规范等,参与有关机构考核资质认证。
卫生执法监督信息中心
1、 负责卫生执法监督宣传工作及有关新闻单位的联络协调;
2、 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协调;
3、 负责全市及所内重大活动的摄录和资料的保存;
4、 负责收集、管理国内外卫生执法监督动态信息及有关资料;
5、 负责编辑、出版、发行《北京卫生监督》;
6、 负责全市卫生监督机构的计算机网络建设,应用软件的开发、推广和培训,以及数据库的管理;
7、 本所内、外网站的管理;
8、 负责卫生执法监督统计报告,负责全市卫生行政审批、许可及执法监督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
9、 取证工具的管理和维修。
法规监察科
1、 收集、整理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等图书资料,负责所内人员借阅;
2、 组织开展有关卫生执法监督法规、政策(草案)的调研、起草,开展咨询服务;
3、 负责组织对现行卫生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
4、 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及涉及司法的执法监督案件进行事前审核,参与听证和行政复议、赔偿、诉讼等有关工作;
5、 指导规范使用执法文书,规范案卷管理,参与市卫生局组织的案卷评查,并负责本所行政处罚档案管理;
6、 负责对区县卫生执法监督人员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调查;
7、 组织、协调、开展对重点卫生执法监督工作、重大违法案件、投诉举报案件处置的专项督察活动;
8、 参与对执法监督人员的法规培训和教材编写。
应急执法指挥中心
1、 负责受理举报、投诉及其管理和横转,定期汇总、分析、报告投诉接报处理情况;
2、 规范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程序;
3、 负责指挥责任范围内的各类污染中毒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理及跨区县污染中毒事故调查处理的组织协调;
4、 负责突发事件和各类污染中毒事故等有关应急事件的接报、横转、上报及汇总、分析和总结;
5、 规范突发事件和各类污染中毒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
卫生许可受理审核中心
1、 负责法定市级管辖的卫生行政审批项目的申请受理、资料审核、现场查验、资料上报和证件办理工作;
2、 规范全市卫生许可审查、办证工作程序,规范预防性卫生监督;
3、 负责卫生许可和日常监管等档案资料的管理;
4、 负责健康相关产品的初审、审核及上报工作,以及各类产品备案和出证工作;
5、 组织开展卫生许可业务咨询。
大型活动保障中心
1、 负责在北京举办的国内外大型活动卫生保障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2、 组织、协调区(县)大型活动卫生保障工作并进行现场指挥;
3、 规范大型活动卫生保障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
4、 负责大型活动卫生保障工作信息资料的整理、汇总、报告;
5、 开展国内外大型活动卫生保障工作调查研究和学术交流;
6、 起草各类大型活动的工作方案、计划、总结和经费预算。
监督执法一队
1、 承担法律规定和市卫生局指派由市监督所执行的涉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领域的执法监督任务及违法案件的查处;
2、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制定具体检查活动计划及方案,收集汇总检查情况,做出工作总结;
3、 承担责任范围内的各类污染中毒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理;
4、 进行现场快速检测,负责监督抽检、监测采样及送检;
5、 负责天安门地区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6、 对区县卫生监督机构执法监督工作进行指导;
7、 完成上级领导交付的其他执法监督工作。
监督执法二队
1、 承担法律规定和市卫生局指派市监督所执行的涉及医政(含中医)、妇幼、献血和传染病管理等领域的监督执法任务及违法案件的查处;
2、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制定具体检查活动计划及方案,收集汇总检查情况,做出工作总结;
3、 承担责任范围内的突发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理;
4、 进行现场快速检测,负责监督抽检、监测采样及送检;
5、 对区县卫生监督机构执法监督工作进行指导;
6、 完成上级领导交付的其他监督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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