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机械监理总站职能介绍: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政许可事项。
三、负责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档案管理。
四、负责道路以外发生的农业机械事故的处理。
五、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六、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进行执法检查,纠正和处理违章行为。
七、对农业机械维修和销售市场进行执法检查,纠正和处理各种违法行为。
八、对改装农业机械动力安全系统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国家有关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进行审核。
九、负责农机监理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定、颁发执法检查证。
十、负责拖拉机尾气排放的管理。
北京市农业机械监理总站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1、负责公文处理、信访接待、信息报送、网络管理、报刊征订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
2、负责公章的使用及管理;
3、负责总站的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绿化等工作;
4、负责固定资产管理;
5、负责车辆调度及维修保养;
6、负责库房管理及相关物品发放;
7、负责总站的后勤工作。
人事科:
1、负责总站工资、考核、招聘等人事管理工作;
2、负责总站的财务管理;
3、负责总站党建工作;
4、负责总站人才培养及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落实;
5、负责总站人员出国(境)管理;
6、负责总站理论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执法宣传科:
1、负责农机安全和农机维修市场的执法检查;
2、负责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制作行政处罚案卷;
3、负责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4、负责农机事故的处理;
5、负责农机事故及各种执法检查情况的统计;
6、负责全市农机监理执法人员及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牌证管理科:
1、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行政许可;
2、检查各区县牌证、驾驶证网上审批业务的办理;
3、负责其他农业机械的登记备案管理;
4、负责农业机械及驾驶员档案管理;
5、负责农业机械及驾驶员各种数字的统计;
6、负责牌证业务的对外咨询服务。
培训检验科:
1、负责组织农机检验员、考试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
2、负责全市农业机械检验工作的组织、检查、指导;
3、负责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管理;
4、负责拖拉机尾气排放的管理;
5、负责农机监理装备的配备和使用;
6、负责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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