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北京公务员 >考试信息 >职能介绍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介绍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介绍

2012-07-05 | 网络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介绍: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 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和信访、档案、保密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本系统各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对外宣传工作。

(二)法制处

负责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对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调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拟定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标准和程序;承办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

(三)执法协调处

负责联系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建立、完善执法协调制度;负责全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协调工作;负责统筹调度区县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开展专项执法工作。

(四)执法监督处

负责本系统廉政勤政工作;制订本系统综合治理不正之风的有关措施;受理对城管监察行政执法人员违纪行为的控告、检举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城管社会监督及评价体系;负责本市城管监督员的联络工作。

(五)人事教育处

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及部署的落实工作;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的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机关人事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机构编制以及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2017陕西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让更多百姓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时政大事记】一个月内三作重要指示 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抗洪怎么说

2017省考行测技巧:巧解同素分堆问题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如何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四川公务员申论时政热点:打破老师“铁饭碗” 先去教育行政化

2017山西长治市郊区政府购买综合执法协勤服务岗位招聘笔试公告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巨型雕像”拷问慈善的商业边界

申论指导:用名言警句打造公务员考试申论作文亮点

热点时评:谁来保护农村的“碧水蓝天”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