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局昌平分局职能介绍: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宣传、贯彻、实施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二)依法管理本辖区内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审定、批准、颁发分管范围内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承办企业改组改制的登记工作。
(三)依法监督本辖区内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传销和变相传销等违法违章行为。
(四)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及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五)依法监督和管理本辖区内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
(六)依法监督管理本辖区内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合同的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的登记管理;负责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依法监督管理本辖区内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私营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行为。
(九)依法负责本辖区内商标管理工作;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十)依法监督管理本辖区内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违章行为。
(十一)指导所属消费者协会和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的工作。承办市工商局及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工商局昌平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食品质量监督管理科:
主要负责我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区性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活动;组织全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检测;组织查处全区流通领域重大食品安全案件。
办公室职能:
组织协调、督办落实、对外宣传及信息化工作。
负责全局工作计划、总结及重要文件的起草;组织全局行政性会议、局长办公会;督促检查分局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局长办公会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接待,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落实情况;负责分局保密工作;组织协调分局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信息的采集和整理上报,定期刊发工商动态。
纪检监察工作职能:
受理对分局国家公务员和分局管理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进行行政执法和行政效能监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能。
1、 本局办事制度、行为道德规范、工作纪律、廉政制度 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昌平分局)
2、 对外工作流程、需提交的各种表格式样、证明材料及资料
(1) 来信、来访、举报电话。
(2) 为证、书证、证人证言,被调查者的检查、交代、申辩,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调查笔路等,有些证据材料,如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可归入物证。
3、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证、政策、规范性文;纪检监察办案法规手册 常用: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
(2)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
(4)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
(5)信访条列
计财科职能:
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我局的各项规章制度。作好预算的编报、执行和决算工作;负责办理日常财务收支业务,及时准确的进行帐务处理,报送财务报表,定期编报财务分析;制定和落实财务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组织全局的财会人员进行培训;对本局内部机构的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认真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学会职能:
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等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促进工商行政管理科学理论体系的建立,向领导和业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及建议。组织、直辖市全局调查研究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和研讨工作。
法制科职能:
1、负责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
2、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办理申请案件强制执行。
3、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计划、落实、总结。
4、负责案件管理方面的建章立制及行政措施备案和规范性文件备案。
5、组织行政执法公示。
6、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消协职能:
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消协下设二部一室:
办公室:负责协调消协个部、各分会及各有关部门的各工作;负责汇总各种统计报表、文件、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投诉部:全面负责消费者来访、投诉、咨询服务、案件处理工作。
监督部:只要负责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推荐可信商品和认证信得过单位;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组织3.15等咨询活动;对市场经营者实施维权指导。
个协职能:
法规宣传、咨询服务、会员的教育管理、支持个私经济发展,组织个私经济联席会、协调服务、信息交流、编写专业刊物执法队职能:
结合分局工作重点开展对各工商所的执法工作的督导和考评工作,并通过该项工作收集、归纳工商所执法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协调业务科室予以解决。
人教科职能:
负责制定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计划;负责分局人员调配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考核任免、外事、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组织 实施分局行政职务的核定和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负责人员的 奖金审核工作;负责制定分局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分局干部政治、业务、和学历教育等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科所领导班子建设;指导基层工商所建设。
合同科职能:
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合同鉴证、查处合同违法、合同纠纷的行政调解、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商业经纪从业人员培训、培育审核重守企业。
监督科职能: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企业监督管理科为分局直属业务科室。企业监督管理科受昌平工商分局领导,承担分局辖区内经济户口管理、年检验照、外资监管、专项整治、信用监管和特殊商品交易监管的行政管理职能。
市场科职能:
调查研究各类市场的发展与管理情况,提出市场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形市场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协助各类交易市场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负责《市场登记证》的年度检验;制止查处市场交易中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对市场主办单位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区市场主办单位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与管理;负责市场各类统计报表上报;涉及市场的来信、来访、举报、提案的答复工作;监督指导各工商所实施市场监管职能。
登记注册科职能: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注册、合伙企业登记注册、内资企业登记注册、改制企业登记注册、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高新技术企业登记注册、对外档案查询、划转货币资金
商广科机构职能:
1.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登记如内容、备案的管理;
2.负责临时性广告的登记管理:
(1)承办活动临时性广告经营的审批登记;
(2)年鉴、名录 类工具书临时性广告经营的审批登记;
3.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医疗、房地产、保健食品、化妆品印刷品广告的审批登记;
4.负责留子中介服务广告的审批;
5.负责对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广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1)对重点媒介发布广告进行日常监测(含网络广告监测);
(2)对广告经营单位的广告经营资格进行专项检查;
(3)对广告审查员进行年审及日常监督考核;
(4)对临时性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5)对年鉴类工具书临时性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6)对出国留子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7)对印刷品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协调、指导;
(8)对户外广告进行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
(9)开展各项广告专项检查,督办案件及其他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初审及验证工作;
7.指导企业进行商标注册及《商标注册证》的验证;
8.指导企业审批及《北京市著名商标》;
9.查处广告、商标违法案件。
消保科职能:
组织查办本辖区内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依法受理调解消费者纠纷,指导工商所受理调解消费者申诉案件。
1、受理消费者申诉,解决消费者纠纷。重点受理调解本辖区内较大、急难、典型的消费者投诉案件;
2、组织查处辖区内商品消费及服务消费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
3、组织查处辖区内经销假冒、掺假产品的违法行为
4、组织辖区内对商品消费、服务消费及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根据辖区的投诉热点,重点组织专项检查;
5、组织、指导、督促工商所受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工作,做好消费者投诉、调解、查处案件的统计、分析以及汇总上报工作;
6、组织指导工商所做好建立消费者投诉举报站工作及对负责人的培训;
7、组织对本局分工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执法人员的培训;
8、办理上级机关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9、协调本区消费者协会工作。
分局经济检查科职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负责全区范围内的重大经济违法案件、典型案件的查处,对市场竞争及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和规范,对辖区内的经营者进行必要的法规宣传及法规咨询,对辖区内各工商所进行相关经检工作业务指导,努力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氛围以服务地方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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