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院史院志修订办公室负责撰写本院院史、党史、审判志及办理与院史相关的事项。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为本院提供各项服务与保障;负责车辆维修保养和交通安全工作;负责计算机及网络管理;负责水、电、气设备的维修管理,各种装备维护等后勤保障方面工作。
法警大队负责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安全检查工作;机关、法庭警卫工作;刑事提押工作;司法送达工作;协助执行工作;礼宾仪仗等工作。
信访办负责接待处理来信来访;协调督促各部门信访事项的办理;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统计基础数据、研究、分析、通报信访工作情况;与市高院、区人大、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区委政法委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和联络。
研究室负责审判业务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审判业务工作经验;负责对外法制宣传、信息和院刊的编辑工作;负责司法统计及领导交办的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
监察室负责党内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政治处负责本院人事管理、政治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党务、共青团、妇女、工会、统战、计划生育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等工作。根据我院实际情况,下设三个科,规格与本院其它内设机构相同。
办公室负责对院党组决定的事项督办落实、反馈汇报,综合管理、决策参谋、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并根据授权履行相应的审核、审批职责,及会议管理和组织接待工作、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保密、外事、人民陪审员管理及与人大政协的联络工作;负责档案室、总务库及赃证物室工作;负责财务科的预决算、经费包干、各项费用的日常收支、案款、诉讼费收退、药费管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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