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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怀柔分局职能介绍

2012-07-06 | 网络

北京市工商局怀柔分局职能介绍: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宣传、贯彻、实施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2)依法管理本辖区内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审定、批准、颁发分管范围内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承办企业改组改制的登记工作。

(3)依法监督本辖区内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4)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及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5)依法监督和管理本辖区内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

(6)依法监督管理本辖区内经济人、经纪机构。

(7)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合同的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的登记管理;负责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8)依法监督管理本辖区内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私营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行为。

(9)依法负责本辖区内商标管理工作;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10)依法监督管理本辖区内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违章行为。

(1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工作。

(12)依法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工作。

(13)承办区政府及市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14)指导所属消费者协会和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的工作。

(15)承办市工商局及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工商局怀柔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各科室关系,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

2、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文秘、信息、保密、调研、督查等工作。

3、负责对外接待、对外联络工作。

4、负责接待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5、负责全局各项工作情况的综合反映,整理编写有关资料。

6、负责全局各类情况的统计(档案信息中心负责的除外)、汇总工作,为上级机关和领导提供材料。

7、负责会务安排工作,督促检查会议贯彻执行情况。

8、负责全局公文的审核、签发及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催办、打印等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全局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10、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

1、负责全局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2、负责全局的党、团建设和工会工作。

3、负责全局的妇女、共青团和计划生育工作。

4、协助做好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服务保障工作。

5、负责全局的党员发展工作。

6、负责组织全局性的文体活动。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教育科

1、负责全局工作人员的考录、考核、调整、任免、奖惩、退休、辞退和技术职务的评聘等人事管理工作。

2、负责全局的劳资、考勤和福利待遇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全局各项规章制度,并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负责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察工作。

5、负责全局教育培训工作。

6、组织领导基层建设工作。

7、负责全局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8、负责局内的评比表彰工作。

9、负责全局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11、负责全局科技建设工作。

12、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基层各部门关系。

13、负责全局的综合治理工作。

14、负责全局的统战、对台工作。

1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科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及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计划的落实。

2、负责全局执法监察及效能监察工作。

3、负责受理纪检监察方面的信访、举报、控告,调查、处理党员、干部、职工违反党纪、政纪行为。

4、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工作。

5、监督检查全局干部职工的行业作风建设及风纪着装情况。

6、负责受理干部职工不服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

7、负责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科

1、负责全局的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负责机关财务管理,编制全局的财务预算和年终决算。

3、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4、监督检查财务纪律和各项财务制度的落实情况。

5、负责制服的计划、保管、发放工作。

6、负责制定全局年度基建规划,组织检查基建工作落实情况。

7、负责全局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8、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配置、采购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制科

1、负责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全局的行政执法监督及法规培训工作。

3、负责对全局的法律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核工作。

4、承办全局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

5、负责组织全局的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6、负责对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的书面材料对外出证工作。

7、负责立法调研工作。

8、负责基层工商所的业务指导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登记注册科

1、贯彻执行登记注册管理的政策法规,调查、研究登记注册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2、负责审定、批准、颁发区域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各类市场等经营单位的证照。

3、负责发布区域内企业法人登记公告。

4、负责办理区域内企业改制登记工作。

5、负责填报企业年报、季报、月报及个体统计报表。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企业(私个)监督管理科

1、宣传贯彻执行对经济主体监督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调查研究监督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对经济主体在登记、合同、商标、广告及市场等方面进行综合性的监督管理。

3、负责对全区各类经济主体的年检、验照和监督检查工作。

4、组织对经济主体的非法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5、查处非法经济组织、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违反相关法规的案件。

6、查处群众举报、投诉违反企业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的非法经营活动。

7、参与外来人员管理工作。

8、负责对出租柜台的核准登记、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9、对新开办经济主体进行法律法规培训。

10、负责对基层工商所进行相关业务的指导。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科

1、宣传贯彻执行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调查研究城乡市场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负责全区市场建设的规划、实施与调整。

3、负责对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的监督管理及专项整治。

4、依法监督管理各类市场,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5、负责市场年检工作。

6、负责对商品展览、展销活动的登记和监督工作。

7、负责市场管理的统计报表工作,掌握市场发展动态,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资料。

8、负责对基层工商所进行相关业务的指导。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合同监督管理科

1、宣传贯彻执行合同法律法规,调查研究合同签订、履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负责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

3、负责对经纪人、经纪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企业动产抵押物的登记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区域内的拍卖行为。

6、负责对区域企业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的初评工作。

7、负责合同纠纷的行政调解工作。

8、负责对基层工商所进行相关业务的指导。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1、宣传贯彻执行商标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商标广告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负责对区域内印刷企业及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著名商标的推荐与保护工作。

4、负责对区域内企业使用商标、商标代理组织、商标评估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5、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及假冒案件。

6、负责办理国内商标的申请注册、转让、变更、注销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核转、登记工作有关事宜。

7、负责区域内广告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定。

8、负责区域内广告经营活动的专项审批及监督管理。

9、查处区域内广告违法违章行为。

10、负责对基层工商所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1、宣传贯彻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调查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3、受理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投诉、举报、案件。

4、负责组织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及假冒伪劣等违法案件。

5、负责对基层工商所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检查科

1、宣传贯彻执行市场经济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调查研究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组织查处区域内市场交易中的不正当竞争垄断、流通领域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3、协助上级机关及有关单位办理涉及本区的有关经济违法案件。

4、负责对基层工商所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食品质量监督管理科

1、主要负责本辖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本辖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活动;

3、组织本辖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检测;

4、组织查处本辖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案件。

执法检查队

1、贯彻落实市局巡查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围绕市局、分局阶段性任务开展巡查工作,并对工商所巡查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考评。

2、监督检查经济主体活动,查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3、配合有关科室完成市场专项整治任务。

4、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5、完成上级交办的紧急勤务及其他各项工作。

信息档案中心

1、负责全局各类经济主体的登记、监管档案及文书档案的归档、保管和查询工作。

2、负责全局计算机及附属设施的配置、耗材与维护工作。

3、负责全局计算机网络的正常使用、数据管理与维护工作。

4、负责各类经济主体资料的统计与分析工作。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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