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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职能介绍

2012-07-09 | 网络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职能介绍: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筹划本区教育发展的布局和结构调整及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管理本区的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校外教育;负责指导和综合管理各类学校及园所的教育教学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

3、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美育及思想政治、法律、法规、健康卫生和劳动技术教育,协调学生的校外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负责学校师德建设。

4、负责指导本区各类学校、园所的招生、考试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成人学历考试工作和核准成人中专学校在校学生变更学籍的工作。

5、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体制改革;负责审核报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中小学教师调动,学校(办学机构)校长(负责人)的培训,高中毕业生会考工作;负责本区社会力量办学、办园的管理工作。

6、负责依法筹措并统筹管理使用全区教育经费和专项拨款;组织实施本系统各核算单位、编制部门年度预算、年终结算;负责本系统各单位的财务指导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7、负责本系统各类学校和园所教职工调配、培训、职称等劳动人事管理工作,领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确认干部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有关学分确定和证书发放办法。

8、承担对本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责,负责本系统教育教学场所、办公场所、教职工住宅的基本建设、房地产权和维修服务等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9、指导校办产业的发展。

10、指导本系统教育科学研究和学术团体的工作。

11、负责本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和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规划本区教育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教工委办公室

负责协调工委系统重要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工委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工委会决议和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和督办工作;负责办理党员、干部、学生出国(境)报批手续;负责文秘、信息、保密工作和印鉴的使用管理;负责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和机关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政治学习、组织发展和宣传思想政治工作。

组织干部科

负责本系统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建设及干部的考核、培养、任免、奖惩等管理工作;负责后备干部的选拔、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负责因私出国党员的党籍管理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及管理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负责档案室管理。

宣传统战科

负责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宣传工作和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进行党员、教职工思想动态调研、理论学习和政治思想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及刊物的发行工作。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指导、检查基层统战工作;了解反映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动态和意见要求;组织统战人士开展活动,帮助民主党派进行思想组织建设。

老干部管理科

负责教育系统贯彻落实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管理老干部活动站、老年大学、敬老院和基层老干部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老干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组织老干部开展各种活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负责老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工作。

教育工会

负责宣传、贯彻《工会法》、《劳动法》、《教师法》等政策法规;负责指导基层健全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指导基层校务公开工作,检查、评估基层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维护教职工、妇女合法权益工作;指导基层管理使用工会经费;负责基层工会主席的培训、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种文体活动;负责教育系统师德建设;负责指导机关工会工作。

团委

负责制定共青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对青少年的各种思想教育活动;负责基层团队干部的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学校学生会工作;负责教工团的管理和机关团支部工作;负责中学少年军校建设。

少工委办公室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少先队工作计划;负责组织、指导基层少先队开展各种教育活动;负责培训、管理少先队辅导员工作;负责少先队思想教育、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少年军校建设和区少儿规划落实工作。

教委办公室

负责协调本委的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本委各种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文秘、信息、议案、提案、信访、档案及领导主要批示和全委会决定的重要工作的催办查办;负责义务献血、计划生育;负责印鉴的管理使用;负责本委有关统计工作;负责机关保卫、资产管理和机关事务办公室工作;负责本委因公出国的批办工作。

政策研究和法制工作科

负责组织本区教育改革与发展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决策建议;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本区教育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合法性审查;指导并复核教育系统行政执法和处罚;承办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等工作;组织协调教育系统普法工作;处理本系统教师、学生的行政申诉。

中学教育科

负责制定本区普通中学教育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普通中学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和质量监控等工作;负责指导课程计划的落实;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落实初中入学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参与招生和普通高中考试的有关工作、三好生推荐工作;负责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核发工作。负责普通中学的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管理指导中学思想品德、法制教育、心理健康和劳动教育等专项教育,协调管理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负责我区的工读教育和中学阶段的特殊教育及民族教育。

小学教育科

负责制定全区小学教育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小学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和质量监控等工作;负责指导课程计划的落实;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参与小学招生、毕业考试管理和好儿童评选等工作;组织指导小学生质量综合评价工作;负责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核发工作。负责小学德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管理指导小学思想品德、法制教育、心理健康和劳动教育等专项教育,协调管理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负责我区小学阶段的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学前教育办公室

负责制订本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各类托幼园所的业务指导、效益评估等工作;负责指导学前教育的教研、科研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负责制订本区职业高中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职业高中学校的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经验交流等工作;负责职业高中的德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落实职业高中招生计划;负责学籍管理,协调毕业生的分配推荐工作。负责农村成人学校、职工学校的业务指导、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等工作;负责成人高中学校的审批及成人高中的考试、核发毕业证书等工作;负责农村中专学校及乡校建设、业务工作;负责社区教育和协调指导社区学院工作。

人事科

负责本系统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工资福利、退休退职、考核录用、奖惩、调配等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单位的人事档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和职称改革工作;负责教职工公费医疗管理工作。

财务科

负责指定本系统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核算单位编制部门的年度预算、年终决算;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加强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工作的落实。负责管理使用全区教育经费和专项拨款;负责指导检查所属单位的财会工作;负责制定教学设备的装备计划;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协助检查监督本区各类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执行情况。

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科

负责制定社会力量办学的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管理体制的研究与改革;负责本区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评估、验收、年检等管理工作;负责对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依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办公室工作。

体育、美育科

统筹管理本区学校体育、美育及校外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体育卫生、校外教育、艺术教育工作规划;指导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机构、校外教育研究室的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科技教育等活动;指导有关专业教材建设、师资培训;协调组织中、小学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等大型社会活动;负责体育会考、达标;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的各项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负责指导体育卫生科研和保健所的工作;负责文艺、体育、科技特长生的推荐工作。

保卫科

负责本系统的国防教育和征兵任务;负责本系统安全保卫、校园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处理学校不安定因素和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稳定。指导基层做好内部治安防范管理工作;负责非党员出国出境政审工作;承担本系统610办公室的职能;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本系统内部发生的各类案件。

审计科

贯彻执行财务审计的有关法规规定,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负责对基层单位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并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本系统各单位收支情况、资财物的管理使用情况实行审计监督;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有关人员违反经济纪律的行为和案件。

规划建设科

编制本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资源整合和基本建设规划;参与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建设的整体规划;根据学校建设标准审核新建学校建设方案;负责本区各类教育机构的设置、变更、终止的初审;负责教育系统校舍修缮和教工住宅建设方案的审核;负责管理本区学校校舍建设和教育系统防汛工作。

纪工委(监察科)

教育纪工委是区纪委的派出机构,与监察科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宣传、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调查、处理各种违纪案件;负责指导检查基层纪检工作;负责受理各种违纪行为的举报和不服处分的申诉;负责基层纪检干部队伍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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