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地区办事处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负责制订本地区(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管理本地区(乡)经济工作、财政预算和收支;负责国有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有关经济、社会统计工作。
3、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
4、负责村镇建设、土地规划、集贸市场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和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工作。
5、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外地来京人员的管理工作。
6、负责社会救济、拥军优属、兵员征集、社区服务、殡葬改革等管理工作。
7、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8、负责民事调解和普法教育工作,保障少数民族、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9、负责人民防空、防自然灾害和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节水、环保工作。
11、负责地区(乡)社会化服务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居民、农民的管理和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与管理工作。
13、负责群众性文化、教育、体育、卫生保健和科普工作。
14、指导居委会和村委会工作,促进居委会和村委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其自治能力。
15、负责旧村改造,参与旧村改造的搬迁及小区开发建设,检查、督促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落实。
16、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1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地区办事处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事务、会议安排、文件处理;负责本地区(乡)及上级党委、政府文件和决议落实的催办、查办,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的调研工作;负责党委、政府文秘、信息、文书档案、机要通讯、保密和印章管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各科室、村(居)委会的协调工作;负责人代会、党代会的会务工作;负责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建议、议案和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
组织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的教育、考察、调配、培养以及后备干部选拔、推荐工作;负责本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及组织发展工作;负责人事管理、老干部管理和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群众的理论、政治、形势教育。
纪检监察科
协助党委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国家公务员、乡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员在遵守、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人民群众反映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和违规违纪方面的来信来访、检举、控告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受理党员、国家公务员和乡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工会、共青团、妇联
工会
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负责收取工会会费;负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共青团
负责共青团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负责团员、外来青年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妇联
负责妇联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负责妇女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人民武装部、610办公室
负责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思想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工作;负责兵员征集、兵役登记工作;负责预备役管理工作;负责国防教育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双拥共建工作;负责自然灾害、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
文化服务中心
指导、协调乡、村文化体育工作;指导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推动体育社会化,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协调本乡大型文体活动;负责文化体育事业的统计工作;监督检查本乡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培养全乡文化、体育骨干和指导员;负责地区科普宣传工作;做好全乡文化、体育工作的宣传;为机关各种大型会议做好音响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规范用字、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流动儿童就近入学手续,审核中、小学生退学相关事项;负责成人教育、幼儿教育和普教工作。
信访办公室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地区工委(乡党委)、办事处(乡政府)的工作范围,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
(二)负责及时、准确地向地区地区工委(乡党委)、办事处(乡政府)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信息和社会情况;综合分析、研究信访情况,组织开展信访调研工作,向地区工委(乡党委)、办事处(乡政府)提出有关问题的建议。
(三)负责指导全地区信访工作,组织信访干部业务培训,掌握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四)负责向基层单位及科室交办有关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协调解决跨单位、跨部门的信访问题;参与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
(五)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向信访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六)协助地区工委、办事处领导同志做好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将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及时向地区工委(乡党委)、办事处(乡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征集处理公民对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城市管理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报地区工委(乡党委)、办事处(乡政府)领导批示、处理。
(八)承办地区工委(乡党委)、办事处(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规划建设管理科
负责乡域规划的实施,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乡绿化隔离带规划的设计、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土地开发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完成乡域内企、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的手续报批工作;做好乡域内的征地、拆迁工作,协助做好房地产开发工作;负责乡域内村民宅基地审批、农民新建、翻建房屋的审批工作;负责违法占地、违章建筑的检查工作;负责建设施工管理,外地施工队的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负责集贸市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依法对有关工程、项目、产品设备的环保评估和审批;依法对辖区内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检查治理;林政管理工作、林业统计、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绿化美化工作;护林防火工作;监督检查全乡林地的管理维护工作;完成应上报的各类统计报表及档案整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做好对基层的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本地区(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安全防火、私房出租、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负责重大政治活动和重要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辖区各单位交通安全的考核、评比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和爱国卫生等工作。
经济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乡的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对经济实行管理和服务;负责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和监督;负责指导和协调解决经济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联营企业的管理和服务、监督工作;负责非公经济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计划生育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核发一胎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等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的奖励、处罚等管理工作;负责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义务献血、医疗卫生工作;认真完成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财政统计科
负责各项开支预算的申报、管理,各项拨款的使用;负责税源户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财务管理、核算、指导、培训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乡属企业职工退休审定及管理工作。
负责本地区(乡)各类组织的统计管理、统计报表和统计调查任务;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的各类组织执行统计法规的有关情况;负责本地区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科
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纪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违反规章的行为;负责指导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的工作;负责辖区内知青申请回京和工人单调进京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单位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民政科
负责审核城乡居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供养、公有住房租金减免等事项;负责拥军优属、退伍军人安置、殡葬管理工作;负责福利企事业的管理工作;落实民政对象的有关福利待遇,发放各类民政对象生活费及医药费的管理工作;负责保护老年人、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负责民族宗教工作;负责地方退休工人、军职工的管理和服务;负责占地超转老人、孤老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村委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捐赠工作。
社区建设办公室
一、社区管理职责
负责界定、划分社区,掌握社区发展趋势,适时增加、调整社区规模;负责整合地区资源,改进社区硬件设施建设,提高社区办公环境质量;负责社区服务资源的统计和配置工作;负责对社区居委会固定资产管理、财产登记,对日常资金使用进行管理;负责对社区居委会干部队伍建设,拓宽用人渠道,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社区干部的文化知识水平,自觉做好居委会委员会各项工作;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负责设定社区居委会机构设置,制定工作职责、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民主自治等工作;负责与机关党政各部门做好协调工作。
二、社区党建工作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领导社区党委开展社区党建各项工作;负责社区党委和基层党支部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负责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政正职领导的执政能力,提高社区干部工作水平;负责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发挥党员作用,提高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负责社区党建的制度建设,工作机制、活动载体创新;负责区域性社区党建协调会工作;负责政协委员、侨联进社区等工作。
三、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职责
负责地区社区服务发展规划的制定;负责协调搞好社区服务等工作;负责协调搞好城市管理建设、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国家赋予各级残疾人联合会的职责,街道、乡残联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规,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2、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计划,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义务,乐观进取,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宣传残疾人事业,密切联系残疾人,沟通政府与残疾人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工作,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发展目标。
5、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协助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司法所
为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政府依法管理社会事务;负责处理民事纠纷,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协助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清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地区办事处(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全乡农业、畜牧业、水电的统一管理,制订全乡农业管理、水电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水利工程和设施的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及市、区关于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进行宣传;组织实施对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业机械化行业的行政执法和法制宣传;负责全乡农业、畜牧业、农田水利、农业机械化发展项目计划的申报、实施与管理及科技项目的实施和成果申报工作;组织指导水政检查和水行政执法,协调水事纠纷;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乡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中华本草园的引种、管理工作;负责职工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乡农业、畜牧业、农业机械的统计报表工作。
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维护集体与农民的合法经济权益;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加强生产要素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随着我乡农村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乡经管站工作任务和职能不断拓展,现主要职能和任务包括三项:行政执法职能、行政管理职能及事业服务职能。
一、行政执法职能
负责对乡直属企、事业及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进行监督,纠正侵害集体利益的违纪行为;负责对乡直属企、事业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管理和经济活动进行经常性的审计监督,防止和纠正集体财务混乱,维护集体资产安全;对合同纠纷进行调解;规范农村股份合作企业的组织和行为;监督农民负担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制止不合理收费;
二、行政管理职能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经统计;集体经济审计;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建设和指导;
三、服务职能
培训工作。
城管监察分队
履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城市河湖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黑车管理、黑导游管理十四项职能,熟练掌握及运用法律、法规,并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完成所管区域内的有关城管工作的专题调研工作;负责所管路段各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督促、监察。
社会保障事务所
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负责失业人员的管理及服务;负责农村劳动力的管理及服务;负责外地工的管理及服务;负责城乡低保工作;负责社会保障事务所承担社会保险代办代缴的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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