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经济社会调查队职能介绍:
(一)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调查任务;
(三)完成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交办的调查任务;
(四)协助区县统计局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
(五)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经济社会专项统计调查,进行统计分析,以及数据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
(六)负责查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七)完成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社会调查队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住户调查科
组织实施城镇住户和农村住户调查。包括城镇、农村住户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支出、消费、投资、生产等调查。
价格调查科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价格调查,工业、农业产品与服务产品生产者价格调查;以及原材料、能源、动力等中间产品的购买者价格调查;组织实施居民消费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调查。
产业调查科
开展规模以下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资质以外建筑业调查;开展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住宿和餐饮业调查;组织实施房地产业等服务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以及满足国民经济核算需要的其他抽样调查。
专项和监测调查科
组织开展本辖区社会经济情况统计调查,企业集团和企业景气统计调查,能源与资源统计调查,以及其他社情民意等专项监测调查。
三 农调查科
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工作,具体职责为:负责组织实施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工作,对农村经济指标的数量质量进行评估;负责农村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实施农业生产、农业总产值和农业增加值核算相关的统计调查;开展乡村基本情况、生态资源状况、新农村建设进程的统计调查;负责采集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等有关统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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