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科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制定本区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本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本区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成果推广措施,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四)促进科技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及年审等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本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科技类社会团体的初审、管理工作。
(六)负责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全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和科普经费的预算、决算和资金管理。
(七)研究制定本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和措施,负责协调推动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八)负责技术合同认定和登记、技术市场、专利申请费用减免、科技统计的管理工作,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九)指导、协调区内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本区的科技合作交流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政策建议。
(十)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统筹协调本区知识产权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负责首都知识产权战略在本区的实施,拟订全区知识产权战略,并组织实施;协调建立本区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体系,联系和协调本区各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工作。
(十一)负责区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层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
(十二)协助市知识产权局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定期对本区流通领域内的专利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协助市知识产权局开展自主知识产权的培育、保护和专利技术实施等工作。
(十三)负责本区专利试点企业服务及培训工作,负责对市知识产权局管理的有关专利工作专项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负责对国家级、市级专利示范、试点企业和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工作。
(十四)在本部门职责权限范围内加强为驻区中央单位、市属单位、驻区部队和区域内企事业单位服务。
(十五)负责本机关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对以本部门名义组织的各类公共活动、社会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东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电子政务、会务、信息、信访、统计、保密、档案管理;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制定科技合作交流措施、科普工作规划和措施;负责协调本区科学普及工作;负责科技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科学技术管理科
负责组织本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负责研究促进本区科技创新、扶持科技企业的政策及有关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北京市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和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的组织申报和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区科技计划发展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区科技进步奖评定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技术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本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科技类社团的初审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负责本区科技领域的有关统计工作。
专利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统筹协调本区知识产权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负责首都知识产权战略在本区的实施,拟订全区知识产权战略,并组织实施;实施国家和北京市专利优惠政策和措施;负责对市知识产权局管理的有关专利工作专项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负责本区专利执法工作,依法保护专利权;负责本区专利试点(示范)工作;负责本区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的组织推荐工作;负责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相关的知识产权统计工作;负责开展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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