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东四街道办事处职能介绍:
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保证市、区政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制定街道、社区全面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向辖区内社会单位布置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任务,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街道财政预决算和收支管理,配合税务部门组织完成各项税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开展爱国卫生、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工作。
参与城市建设、危房改造及居住小区的管理工作;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外来人口管理,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负责计划生育、红十字会、拥军优属、民族、宗教、侨务、民兵预备役、征兵、人民防空、防汛和地域统计工作。
指导监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社区服务设施的基础建设,整合社区资源,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及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
组织单位和居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指导社区自治组织工作,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发挥社区代表会议作用,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并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东四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党工委办公室
负责党负责党工委决议的督查办理及机关内部日常事务管理,负责文秘、信息、保密、调研、统战及工商联等项工作,并做好工委与办事处各部门有关工作的协调服务;负责辖区人大代表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反馈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及时办理和答复来信来访。
组织人事部
负责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街道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和年终统计工作;协助区委组织部做好处级干部的服务管理和后备干部的考察、管理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做好街道工委序列干部的统计工作、职称评定工作、党员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负责科级及后备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培养、调整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按政策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做好老干部的四就近工作;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及干部的录用、调配、考核、工资、福利、奖励、退休等工作;管理机关及事业单位的职数和编制、人事统计、承办纯居民配偶、子女及干部知青的调京手续上报,安置军转干部、随军家属,社区专职工作者存档、缴纳社会保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
党群工作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和居民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等教育,开展思想政治研讨;做好街道、社区的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负责实施街道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建设规划,搞好综合协调,抓好市民教育,协调指导军警民共建文明街道和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工作;负责在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工会,指导基层工会工作,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发挥工人阶级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协调社区单位团组织的建设,承担未成年人和青少年的服务与维权工作、社区青少年校外素质教育及组织管理等工作;负负责指导、协调社区妇女组织工作,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开展四有、四自教育,做好教育、维权、服务等工作;负责民兵、预备役工作的落实,负责征兵和兵役登记、双拥共建,全民国防教育、战备值勤及战前动员准备工作。
纪工委(监察科)
负责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协助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行政监察工作,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保护党员民主权利,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的情况以及违纪违法行为的监察处理;开展党内、群众和社会监督工作以及做好信访工作。
办事处办公室
协助办事处领导开展工作,负责办事处决议的督查办理,负责信访、文书档案、文秘、打印、 外事、献血、法制、信息网络等工作,负责一站式服务大厅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奥林匹克社区建设的协调和办事处各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及工勤人员的日常管理,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协调工作。
财政科
负责街道财政管理和机关财务工作;做好街道预决算和财政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各项税收和财政收入;做好街道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公费医疗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税源建设,促进地域经济发展。
社区建设办公室
主办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社区建设的工作任务;负责社区建设和社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负责老积极分子的服务与管理;负责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的教育培训及管理;负责组织居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定期通过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听取居民和社区单位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就社区重要事项征询意见。指导社区代表会议和社区居委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办事处对社区自治组织的协调、服务、监督职能;指导社区服务中心工作。
组织协调工作职责: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委托,具体负责组织辖区单位代表、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居民代表对政府专业管理部门派出机构的工作监督、评议和考评;负责民主管理和监督委员会日常工作。
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
主办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社区文化、社区教育、成人教育、社区体育、社区卫生、社区语言文字、文物保护、扫黄打非等项工作。指导体育文化中心、文化站、红十字会、体协、科协、幼教协会工作,及街道托幼园所人员保险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及《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做好辖区单位、居民及外来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指导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组织协调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开展社区卫生工作、社区科普活动。
社保所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失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促进就业服务;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为社会化退休职工报销医药费;工伤人员及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代办社会保险服务;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务性工作;对社区社会保障工作者的业务指导;区有关部门安排的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
主办工作职责:负责监督检查社区内城市规划与建设、外施、土地监察管理、绿化美化、环保、节水、防汛、扫雪铲冰等工作;指导绿化队工作,负责对居住小区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人防工事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利用;组织指导驻地单位、社区居委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辖区内的四害防治工作,依法开展对辖区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执法检查,指导环卫所工作。
组织协调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市区有关职能部门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规定、环境污染项目等工作进行管理和查处。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正常施工秩序。
环卫所
负责街巷、胡同、居民小区的清扫保洁,对辖区内环境卫生进行检查、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单位和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的一级转运;认真处理辖区内人民来信、来访、来电,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城管分队
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含: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城市绿化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城市河湖管理、交通管理、导游业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
主办工作职责:负责本辖区公共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组织本辖区公共安全联合检查工作;负责落实本辖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建立本辖区公共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组织协调工作职责: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监督辖区内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工作;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社会治安、社会秩序的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对辖区治安防范,防火、交通、外管、禁毒、限放等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协助做好国家安全工作;教育转化法轮功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民政事务管理办公室
主办工作职责:负责双拥、优抚、低保、残联、民族、宗教、侨务、老龄、军工、民政退休人员各项管理工作;负责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负责本地区内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法律、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解劳动争议或纠纷,办理纯居民的子女或配偶及原知青返城手续,对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进行审核,对街道社会保障所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办理市、区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居民工作事项。
组织协调工作职责:配合区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社会救济、社会保障、殡葬管理和公有住房租金减免手续审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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