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人民政府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规章、条例;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负责制定乡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助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规划的实施。
3、维护全乡的稳定,建立健全治安联防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加强对社会治安、交通、消防安全以及外来人口和管理工作;维护集体和个人财产安全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4、检查、监督经济组织工作,进行财务统计和有关项目统计;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税收征管工作;负责对乡属各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在任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重大经济事项的审计。
5、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综合整治等管理工作。
6、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7、开展社会救济、拥军优属、婚姻登记征集兵员、殡葬管理、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等民政工作。
8、负责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与服务以及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保护老人、儿童、妇女、青少年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9、开展群众文化、科普、体育及卫生保健工作。
10、领导村委会的工作,提高村委会的自治能力。
11、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12、负责全乡的成人教育工作。
13、负责防汛、环保工作;依法处理违法建设、违章占地等项工作。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人民政府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党务、政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要、档案、应急、保密、信息公开、对外联络、便民电话、后勤保障、综合行政服务大厅管理等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和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在农村社区、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负责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监督;负责干部交流、考核、奖惩、工资福利、保险、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负责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开展党员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负责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等工作。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和相关措施;负责治理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各种行为;负责防范处理邪教工作;负责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
(四)财政科
负责财政预算、决算和收支管理,协助组织税收、内部审计、农村金融管理。
(五)社会事务管理科
负责落实各项社会救助和优抚政策,指导协调拥军优属、扶贫帮困等工作;负责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救灾救助、住房保障、殡葬管理等工作;负责老龄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村民(居民)自治组织和村级政权建设;负责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监察、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就业促进等工作;负责民族、宗教、侨务管理与服务。
(六)教科文体办公室(公共卫生科、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制定并落实本乡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发展规划,推进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负责科普、群众性文化、体育等相关工作;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公共卫生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公共卫生事业应急处置、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卫生监督执法和食品药品监管。
(七)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
负责制定并落实乡村建设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行动规划;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违法建设查处、环境保护工作,协助抓好水利建设和水资源管理;负责协调并监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查处违章违法行为。
(八)经济发展办公室(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科、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本乡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乡产业结构调整、投资项目引进的指导与服务;负责本乡企业管理与服务、科技创新、信息产业发展;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农村集体资产财务、村级账务管理和审计监督;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负责制定乡农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负责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以及农业、林业、水务、畜牧产业管理;负责防汛抗旱、新农村建设、粮食直补、农业保险。
(九)信访办公室
负责处理群众信访接待;负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
(十)安全管理科
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检查工作,协助做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
(十一)社区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社区建设与发展规划,落实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负责社区管理与服务、社会组织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
负责拟订本乡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市、区文化创意产业相关政策、法规,引导和扶持本乡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承担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项目申报、统计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及相关课题调研工作,掌握本乡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建立咨询服务综合平台,及时发布有关文化创意产业信息;负责制定本乡旅游业发展规划,落实乡村旅游业发展建设。
(十三)人大办公室
为本乡人大开展工作和本乡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
(十四)武装部(民防办公室)
负责征兵工作;负责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及民兵预备役管理和武装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防自然灾害、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协助区民防部门对本辖区人防工程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纪委(监察科)
负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廉政、勤政、党纪、党规教育;负责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受理党员的控告、申诉及查处违纪案件工作。
(十六)总工会
负责地区工会基层组织网络的建立健全;负责工会法、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开展爱国立功劳动竞赛和送温暖工程;负责指导基层工会组织以职工之家建设为依托开展广泛的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及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负责职工权益的保障工作。
(十七)团委
负责本级党委、上级团组织有关政策、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负责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员发展工作;负责团的思想教育工作;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文体、娱乐、建功成才活动;负责团员、青年权益的保障工作。
(十八)妇联
负责上级妇联组织及乡妇女代表大会决议的贯彻执行;负责指导辖区各村妇代会和企业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负责依法维护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基层妇女开展各类评优推荐活动;负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
(十九)残联
负责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各项优惠残疾人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指导各村残协开展工作;负责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用品用具服务、福利保障、无障碍建设、残疾预防;负责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负责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及有关等助残活动组织工作。
(二十)环境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遏制和拆除违法建设工作;负责新农村环境建设;负责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协调区市政管委做好乡域内道路照明设施的改造、安装及街坊路的修建工作。
(二十一)重点村城市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乡重点村城市化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负责统筹研究制定重点村城市化工程方案、政策和指标;负责指导重点村土地储备工作。
(二十二)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
负责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
(二十三)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辖区单位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基础信息档案、交通安全管理宣传工作档案的完善落实;负责做好交通安全中心工作;负责重大政治活动和建立特殊时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开展交通安全监督检查;负责上级主管部门的交通紧急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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