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办事处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2.负责居民区、街巷胡同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管理工作,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3.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和监督对违法建设、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
4.配合市、区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
5.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治施工扬尘、扰民;配合建设、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施工秩序。
6.协助有关部门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7.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社区创建活动。
8.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拥军优属、地区交通安全、人民防空等工作。
9.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统计、红十字会等项工作,依照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协助开展司法所工作。
10.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1.制定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发展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12.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
13.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14.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15.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参加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
16.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
17.安全监管(管理)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本地区安全工作,制定本地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结合本地区特点,组织开展有关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容易发生事故的单位、场所以及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并报告本地区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协调监督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消除隐患,处理事故,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负责以街道办事处名义举办的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并负有主体责任。
(3)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1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事处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
负责街道主任办公会的组织及决定的督办工作;负责办事处的文秘、文件打印和印章管理等工作;负责办事处对外协调、接待、联络等工作;负责统筹管理机关行政后勤事务;负责街道办事处档案、信息、督查、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地区管理委员会工作,建立并实行街道工作调度会议制度;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做好地区人大代表的有关工作;负责辖区税源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便民服务大厅的工作。
城市管理科(民防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交通安全办公室)
负责宣传城市管理有关法规条例;负责辖区及居民院内的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负责辖区内绿化、保洁的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协调管理工作;协助规划分局等有关部门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和居民区道路的整治工作,遏制新生违法建设;协助区环保局做好环境保护、设备改造和建设工程对环境影响的审核工作,以及排放污染物的登记工作;协助区水务局检查节水,改造节水器具,分配用水指标和对加价水费进行管理;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灾及救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协助做好对辖区地名的命名和更名;协助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分局对测量标志点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协助区民防局对辖区人防工事进行维护、改造、防汛、开发索赔及平战结合的管理工作;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地区爱卫会工作;配合区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安全监管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协调配合辖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劳动保障科
负责指导和规范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代表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参加本地区的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积极推动本地区用人单位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情况进行监督及执法检查;负责对重点企业实施监控,及时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的统计、调查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社会力量举办的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负责街道存档人员工人单调进京及原知青返京材料审核申报;协调推动辖区内社会保险征缴工作;协助促进就业工作。
社区建设科
负责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各项活动,负责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的组建、撤销和规模调整并上报区政府审批;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做好组织建设,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实行民主自治;负责辖区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指导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社区活动;协助有关部门抓好文明社区创建活动;负责辖区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建设、发展工作。
民政科(住房保障科)
负责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负责部队转入地方的离退休干部、地方退休人员、超转人员及无军籍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双拥工作;组织地区社会公共服务,协调地区单位开展共建,实现资源共享;在区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拥军优属、社会福利、老龄工作;协助区残联做好残疾人的安排、就业、服务管理工作及残保金的收缴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类住房的资格初审工作;负责辖区社会组织的基本信息管理工作。
公共事业管理科
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单位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促进辖区内文化市场的繁荣与发展;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社区教育、校外教育、校外活动站及文化活动站的管理工作;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社会用字规范化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区教委做好辖区内中小学生退学手续的审批工作;协助区红十字会抓好献血工作和红十字卫生站管理工作;协助区卫生局做好辖区内公共卫生的协调与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的科技和科普工作。
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辖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做好避孕药具发放服务管理工作;督促落实节育措施;根据条例和有关规定,实施计划生育的奖励与处罚。
财务科
负责街道财政计划、预算、决算的编审工作;负责街道财务管理及各种财务资料凭证、帐簿报表的审核工作;负责办理医疗保险和医疗费报销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种经费的定期发放;负责对街道事业单位财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审计;协助有关部门抓好税收征管、检查工作。
城管监督分中心
负责开展城市管理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咨询、服务;负责对辖区内城市管理全方位、全时段的即时监控,并对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及时报送信息,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按照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制定的监督员队伍招聘办法及程序,在街道的领导下,负责城市管理监督员的具体招聘工作,并对监督员进行日常管理,随时掌握监督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负责发现和查阅辖区内的城市管理问题,对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进行监督;负责对辖区内各个网格的城市管理问题进行汇总、统计、分析;负责对辖区内的科技创安情况进行监控;负责完成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和街道交办的其它有关城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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