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职能介绍:
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决定,本市城管执法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下13个方面的处罚权: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全部处罚权;
园林绿化管理、坏境保护管理、城市河湖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城市停车管理、交通
运输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
工商管理方面对流动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权;
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对违法建设的有关处罚权;
旅游管理方面对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行为的处罚权。
北京市怀柔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内设机构:
城管大队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法制科、宣传科、纪检监察科、指挥中心和后勤中心7个科室,设有督察一队、督察二队、龙山分队、泉河分队、雁栖开发区分队及怀柔镇、渤海、怀北、雁栖、庙城、杨宋、桥梓、北房、九渡河和汤河口15个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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