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本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三)指导监督本区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推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的改革与发展;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本区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等工作;承担区综治委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帮教安置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负责本区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六)负责本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工作。
(七)负责指导管理本区各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室工作。对镇、街道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进行资质审查。
(八)负责各镇、街道司法所的业务工作及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管理。
(九)按照《门头沟区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区司法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公文处理、信息、档案、建议、议案、提案、保密、计生等工作;负责起草全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和经费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和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行政后勤的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本区司法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二)法制宣传科
负责起草全区普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等文件;负责撰写全区普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落实情况的总结及工作报告;负责对全区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考核;负责全区普法重大活动的组织;负责全区普法骨干的培训;负责普法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及宣传工作;承担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基层工作科
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司法所工作;负责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及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法律服务室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法律服务所工作,负责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的年检工作;承担人民陪审员的选拔推荐和培训工作。
(四)法制科
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执法调查研究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监督、检查本局工作人员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受理行政投诉工作。
联系电话:暂无
(五)公证律师管理科
承担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年度考核与年检和律师违纪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本区公证工作;组织公证员年度资格考试、考核工作;承担公证员、公证机构的监督工作;负责对律师、公证员的培训工作。
(六)法律援助指导科
负责本区法律援助的组织、指导、监督、宣传工作;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惠农法律服务中心工作。
(七)政工科
负责本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及干部职工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负责党务、老干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人事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调配及工资福利核准、备案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双拥共建和统战工作。
(八)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科
负责指导镇、街道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执法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工作人员及协助人员进行执法培训;指导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工作;承担对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对象的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区综治委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