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市门头沟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和全市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出加强本区社会建设的意见建议。
2.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社会建设总体规划、改革方案和宏观政策,贯彻落实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志愿者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3.组织拟订本区社会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4.统筹推进本区社区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社区自治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综合协调社区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综合协调区政府各职能部门与街道的关系,督促检查街道办事处工作落实情况。
5.宏观指导本区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和发展工作。
6.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的社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7.按照《门头沟区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要求,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门头沟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议、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政务公开、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安全保密、保卫、财务、统计、资产管理、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综合研究和统筹协调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负责社会建设工作的舆论宣传工作。
(二)党建工作科
拟订本区社会领域党建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加强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社区、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等社会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各镇、街道办事处社会工作党组织和枢纽型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党组织相关工作;按照分工,管理部分枢纽型社会组织和部分较大规模新经济组织的党组织;负责社会领域党建工作情况的考核评价工作;指导协调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拟订本区社会组织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建议;统筹协调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指导枢纽型社会组织相关工作;统筹协调社会组织设立审查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社会组织考核评价工作;拟订社会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建议,协调推进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向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的政策措施。
(三)社区工作科
拟订本区社区建设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强社区建设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统筹协调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负责社区自治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统筹协调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组织各有关部门制定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方面的相关配套政策;总结推广社区建设的先进典型经验;指导全区性社区重要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业规范;综合协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工作;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拟订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强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的意见建议,拟订并参与实施相关工作预案;研究提出志愿者工作的总体方案和重要政策建议,开展志愿者管理、运行、队伍、项目、保障等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志愿者工作的突出问题;督促检查各部门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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