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旅游局职能介绍:
1、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旅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本区旅游业发展的行政措施,编制本区旅游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本区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北京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负责组织本区旅游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参与建设旅游区域合作体系。
3、负责组织本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按照全区旅游发展规划,审核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景区(点)的开发利用项目;负责培育完善本区旅游市场,指导发展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和分析工作。
4、承担规范本区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本区内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工作,并对本区内备案的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进行日常监管;落实执行旅游设施、旅游服务和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本区三星级以下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监督管理本区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负责本区住宿业行业管理。
5、负责组织实施本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负责受理旅游者投诉并督促检查旅游企业的投诉处理工作;指导本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6、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培训工作;依法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7、按照《门头沟区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门头沟区旅游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1、办公室
负责协调本机关各科室工作;负责本机关公文处理、信息、议案、建议、提案、档案、保密、接待、联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工作部署、会议决定及领导交办事项的过程督查和总结汇报工作;负责本机关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承办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务、纪检监察、信访、工会工作。
2、宣传促销科
负责全区旅游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本市及外埠旅游市场开发与促销工作;负责全区旅游宣传品与音像制品的制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本区旅游行业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全区旅游发展的调研和学术交流工作。
3、规划统计科
负责拟订、修改、完善本区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各乡镇、旅游景区(点)及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区域旅游规划;负责全区旅游行业黄金周旅游数据统计及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及建立相关档案工作;负责协调全区旅游设施建设及旅游景区(点)开发利用项目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本区旅游资源开发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全区旅游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及旅游项目立项审核的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旅游定点企业旅游产品和纪念品开发工作。
4、景区饭店管理科
负责全区旅游市场的管理和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协调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对全区旅游企业实施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检查旅游企业落实旅游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制定旅游安全应急预案,消除事故隐患,依法查处违反旅游安全规定的行为,对相关安全事故及时处理;负责组织本区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负责组织本区一、二星级饭店年审,星级评定、申报工作;协助市旅游局完成二星级以上饭店年审工作;负责本区内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工作,并对本区内备案的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进行日常监管;负责受理旅游者投诉;负责调查研究本区旅游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情况;负责对本区内的社会旅馆进行日常监管;会同公安、卫生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共同做好对社会旅馆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住宿业住宿服务达标单位的评定工作。
5、民俗旅游管理科
负责全区民俗旅游市场的管理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协调公安、工商、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做好各民俗旅游村、民俗旅游接待户相关手续的办理及相关内容的检查工作;负责协调各相关单位,配合镇旅游管理部门做好民俗旅游活动的组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民俗旅游村的初评、申报工作,并协助配合市农委、市旅游局做好市级民俗旅游村的评审工作;负责市级民俗旅游接待户的评定、审批工作;负责市级民俗旅游村、民俗旅游接待户的年审工作;负责受理本区民俗旅游投诉,协助有关部门对民俗旅游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人教科
负责本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机关人才需求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年度考核、任职资格、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指导全区旅游行业人员职业教育、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实施本区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工作;指导本区旅游行业教育机构的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社会保险核定工作。
7、计划财务科
负责贯彻落实市、区发布的旅游行业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本机关财政年度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经费管理、专项资金运营和经济分析工作;负责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核查工作;负责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社会保险代扣代缴工作;负责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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