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统战部职能介绍:
(一)负责联系我区各民主党派和有关人民团体、无党派代表人士;贯彻执行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二)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我区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帮助有关部门加强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的队伍建设;调查研究和协调检查我区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我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三)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负责联系台胞定居工作和联系港澳及海外一些代表人士。
(四)负责我区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士推荐我区政府及司法部门处级行政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我区党外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不断培养各界新的代表人物。
(五)做好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工作,调查反映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
(六)负责全区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做好来我区台胞的接待工作和去台探亲亲属的行前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区统战信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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