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社会工委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关于加强本区社会建设的决议、决定,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
2.研究提出本区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重大方案和重要政策,为区委宏观决策服务。
3.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区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
4.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5.负责综合研究和统筹协调本区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6.负责本区社会领域党建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指导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开展社区党建、社会组织党建和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7.协调指导本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和机制。
8.综合协调本区志愿者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志愿者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9.负责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的社会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10.协助区委组织部做好街道系统干部的教育、培养等工作;协助区纪委做好街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11.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社会工委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议、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政务公开、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安全保密、保卫、财务、统计、资产管理、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综合研究和统筹协调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负责社会建设工作的舆论宣传工作。
(二)党建工作科
拟订本区社会领域党建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加强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社区、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等社会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各镇、街道办事处社会工作党组织和枢纽型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党组织相关工作;按照分工,管理部分枢纽型社会组织和部分较大规模新经济组织的党组织;负责社会领域党建工作情况的考核评价工作;指导协调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拟订本区社会组织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建议;统筹协调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指导枢纽型社会组织相关工作;统筹协调社会组织设立审查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社会组织考核评价工作;拟订社会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建议,协调推进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向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的政策措施。
(三)社区工作科
拟订本区社区建设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强社区建设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统筹协调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负责社区自治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统筹协调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组织各有关部门制定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方面的相关配套政策;总结推广社区建设的先进典型经验;指导全区性社区重要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业规范;综合协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工作;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拟订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强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的意见建议,拟订并参与实施相关工作预案;研究提出志愿者工作的总体方案和重要政策建议,开展志愿者管理、运行、队伍、项目、保障等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志愿者工作的突出问题;督促检查各部门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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