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平谷分局职能介绍:
(一)宣传、贯彻、实施有关城乡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组织开展平谷区内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和城乡空间发展方面的调查研究,参与相关城乡规划的编制,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
(三)按照规定权限,依法承担平谷区内规划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承担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建设行为,协调、配合区相关部门建立规划执法监督的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四)按照规定权限,承担平谷区内的地名管理、测量标志管理、城乡建设档案管理以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监督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平谷区内城乡规划工作的宣传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开展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中的公示、听证等公众参与工作。
(六)协调、指导、督促平谷区内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村庄规划管理的相关工作。
(七)承办市规划委及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平谷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科(合署办公)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信访、建议、提案、安全保密、财务、内部审计、人事、机构编制、党群、纪检监察、外事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二)综合业务科
按照规定权限,承担平谷区内规划行政许可工作的协调、督办、统计及综合分析;承担行政许可事项的接待受理、证书核发;承担地名规划管理和地名命名、更名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监督、测量标志管理、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划审批信息系统维护等工作;参与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
(三)规划科
负责平谷区内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及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工作;参与组织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等各类规划的编制、修订、审核及报审工作;承担城乡规划编制方面的公示、听证等公众参与工作。
(四) 建设工程管理科、建设用地管理科、乡村建设管理科(合署办公)
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平谷区内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中央单位及驻军部队工程和机要工程除外)的规划行政许可工作;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等技术服务;参与组织危旧房改造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修缮、自有用地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查工作;承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方面的公示、听证等公众参与工作。
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平谷区内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公共服务设施、工业园区内建设项目、市级工业园区以外的产业项目和自有用地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行政许可工作;拟订建设项目征求意见函、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承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方面的公示、听证等公众参与工作。
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平谷区内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村庄规划的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乡村建设的规划行政许可证工作;提供乡村建设项目规划条件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等方面的技术服务;指导、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村庄规划管理的相关工作。
(五)市政交通工程管理科
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平谷区内市政交通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市政交通工程的规划行政许可工作;参与组织市政交通工程的方案审查及前期调研工作;承担市政交通规划许可方面的公示、听证等公众参与工作。
(六)规划监察执法队
按照管理权限,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规划方面的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案件。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平谷分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谦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