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对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保证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根据需要,对政府授权的集体企业资产进行监管;指导和促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二)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领导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
(四)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对区属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区国资委公文的制发和办理工作;起草区国资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对外宣传信息工作;负责国资委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档案、保密、信访、外事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研究室)。促进所出资企业贯彻执行国资监管的政策法规;指导所出资企业建立和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配合区有关部门,推动所出资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企业改革发展科。研究所出资企业整合重组,促进国有(集体)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监督指导所出资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负责企业投资、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管理。
(四)业绩考核科。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集体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综合考核所出资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拟订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对所出资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
(五)统计评价科(审计事务科)。负责所出资企业资产统计工作;负责所出资企业财务决算和月度财务快报工作;负责所出资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负责所出资企业绩效评价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工作;负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和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负责所出资企业审计工作。
(六)产权管理科。贯彻落实产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所出资企业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出资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所出资企业资产损失的核销工作;负责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人事教育科(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协助区委有关部门开展所出资企业党的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根据企业发展实际,开展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教育培训等具体工作;协助区纪委开展所出资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促进企业做好就业和职工社会保障工作。
(八)纪检监察科。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诚信篇
★ 2017安徽蜀山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面试成绩及体检、政审程序通知
★ 申论范文: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