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体育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本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本区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三)统筹规划本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本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五)统筹规划本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培育、引导和扶持体育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七)指导、管理本区体育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本区与外省(市)地区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八)组织开展本区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九)主办、承办重大体育赛事活动,做好体育宣传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区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性体育社会团体的资格审查和业务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对本区体育行业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区体育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顺义区体育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区体育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安全保密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优秀运动队运动员的招收、退役、伤残评定、奖励和保险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受理和答复等工作。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体育体制改革工作;负责体育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体育科技、体育宣传工作。
(二)群众体育科(体育市场管理科)。
拟订本区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或协助组织全国、全市、全区性群众体育比赛的参赛和比赛工作;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社区体育、农村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发展;发展群众体育组织;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群众体育相关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性体育社会团体的资格审查和业务管理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培育、引导和扶持体育产业,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依法监管体育市场和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三)竞技体育科。
拟订本区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竞技体育运动项目发展;指导协调竞技体育训练、竞赛、优秀运动队伍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工作;组织指导国内外重大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拟订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推动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中小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和业余体校的建设及相关训练工作,培养和输送优秀竞技体育人才;指导协调青少年体育比赛工作;组织指导全国青少年体育比赛参赛工作。参与拟订相关体育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区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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