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职能介绍: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负责制订本镇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管理本镇财政预、决算等经济工作,负责经济体制改革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确保农民增收;
3、负责制订本镇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抓好本镇的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科普、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推动本镇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4、负责村镇建设,土地规划,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工作,加速农村城市化进程;
5、负责辖区内劳动生产安全、外来人口管理工作,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及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及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负责本镇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负责优抚社救、劳动和社会保障以及双拥工作;
7、负责对本镇经济及其它各项事业发展情况的监测与管理,负责审计、经管等工作;
8、指导村委会的工作,加强村委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其自治能力;
9、负责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民事调解和普法教育等工作。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镇党委、政府各种会议的组织工作和部门协调及内外联络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建议、提案、议案和档案、保密、史志撰写、法制、科协、科委等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各类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计算机、传真、印章及机关内部的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全程代办服务大厅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项目建设工作;便民电话工作;网络管理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组织部工作职责
负责镇机关和基层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本镇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培训、任免、调配和党员发展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处级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和本镇管理的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工资管理、档案管理以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镇、村两级领导班子的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后进党支部的整顿工作;承办上级部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宣传部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镇精神文明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负责文明乡镇开展创建工作;负责本镇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教育、理论学习、培训及镇党委理论中心组的组织工作;负责全镇党员、领导干部、基层群众的普法工作;负责全镇工商联、统战及对台工作;负责全镇对内、对外宣传和信息的采集发布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综治信访办公室(610)工作职责
负责分析、掌握本镇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反邪教斗争的组织工作和法轮功练习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排查调处人民内部矛盾;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财政科工作职责
负责编制本镇财政预算、决算;负责本镇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的核拨、发放;负责各项财政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负责编制镇机关财务收支计划;负责机关内部收支往来款项的核算;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业务;负责机关财产管理;负责行政事业性统一银钱收据的申请、购领、年检工作;负责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各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全镇税收统计、奖励兑现、协调等工作;负责粮食直补兑现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审计科工作职责
负责各村党支部书记离任审计、各类专项及季度审计工作;负责各种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经济发展科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年度工业生产指导性指标计划,并进行落实;负责企业的基础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企业的统计和报表工作;指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技术监督、质量认证、创名牌产品等工作;负责企业的资产管理和转制破产工作;负责企业的环保和节能降耗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业聚集地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本镇农业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结构调整工作;负责本镇农业服务中心的指导、协调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八)计划生育和文教卫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宣传、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生育指标;负责计生责任制的落实和育龄妇女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及计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外来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本镇计划生育统计及发放避孕药具等服务工作;负责育龄妇女及人口出生情况统计、宣传工作;执行市、区、镇计划生育的有关奖励政策的兑现等服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区文委下达的十个一、文艺演出星火工程及开展群众文化、体育工作;负责镇内文物的监查、保护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负责组建文化设施和文化广场工作;负责图书管理及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工作;负责数字电影厅的申报及监督数字电影的固定及流动放映工作;负责居家工程建设工作;负责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强免、义务献血、农村卫生改厕及节能建设工作;负责成人技术培训、学历管理工作;负责全镇中小学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管理,提高全镇的教育、教学水平;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九)民政与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工作职责
负责弱势群体的救助工作;负责规范实施城乡最低保障制度,解决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负责城市居民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受理调查审核上报及管理工作;负责临时性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救灾捐赠、优抚安置工作;负责平坟、火化、移风易俗的落实工作;负责福利企业安全、年检及残疾人安置工作;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红十字知识的普及活动开展,建设红十字敬老基地;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民族宗教及移民等工作;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的申报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劳动力管理、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供求信息采集发布工作,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负责失业人员退休初审报批、自谋职业、档案、弹性就业社会保险补助费的初审报批、再就业培训等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劳动争议调解、处理投诉、三方直协调、工伤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劳动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实施与管理;负责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养老金的发放和医疗费报销工作;负责一老一小、无业居民大病医疗、城乡无保障、公益性就业组织工作;负责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与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管理与报销审核工作;负责创业项目征集、小额贷款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规划建设办公室
负责镇域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的编制、报批及实施工作;负责镇内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招投标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等的管理与控制工作;负责村民宅宅地的新建、翻建等申请材料的审核上报及督促审批等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监督和保障镇域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负责协调所辖土地纠纷和监督、制止、上报、协助上级部门查处违章建设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负责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的监督检查,协助镇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本镇反腐败工作;负责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负责查办违反党纪的案件,保障党员权利;负责信息反馈和情况通报;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分解、督促和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负责对任职党员领导干部和新任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谈话;负责全镇纪内来信、来访的查处工作;负责对机关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和《监察法》的工作监察;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二)工会联合会工作职责
负责《工会法》和北京市实施《工会法》办法的宣传;负责新建企业组建工会工作;负责协助镇劳动部门和已建工会企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落实三方机制工作,配合安全部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协助企业开展双爱双评和创建职工之家及各项文体活动;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及上报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三)团委工作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全镇团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负责收缴、管理团费;负责协调团组织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争取党委和其他群众组织的支持;负责组织召开团代会,向党组织推优工作;负责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加强基层团组织及团干部队伍建设;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四)妇联工作职责
负责起草本镇的妇女和儿童工作及妇女权益保障的地方性规划、规章、政策、并督促实施;负责推进女性素质工程,加大对妇女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镇妇女综合素质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工作和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推进妇女就业工程,完善妇字号基地组织建设,促进妇女再就业;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市、区妇联的会议与文件精神;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五)人武部工作职责
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武器装备的管理;负责民兵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负责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治安值勤任务;组织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民兵整、征兵、兵役登记和预备役人员的登记工作;战时负责组织动员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承办区武装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六)残疾人联合会工作职责
负责残疾人就业、康复指导工作;负责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工作;负责办理残疾证、补助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七)安全监督管理科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公共安全问题进行监督;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重大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制订本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及本辖区内安全事故的统计;负责本辖区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八)拆迁办工作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镇域内的重点工程的拆迁工作;负责审查拆迁单位的拆迁计划及方案;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拆迁管理及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工作;配合、协调建设单位对地上物的清登、作价及赔偿工作;负责对拆迁范围内的单位、个人的解释安置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九)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的决策和部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研究、解决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十)经管站工作职责
负责全镇农村财务管理队伍的建设和财会人员的管理及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全镇村级财务管理中的村级财务的预决算各项收支核算;负责村级财务公开、村干部报酬的审核、考核等工作;负责农村农负监测及全镇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全镇土地确权,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等工作;负责各种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十一)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负责全镇农业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工作;负责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市场信息、产品销售等服务;负责全镇农业的各项指导及培训技术人员;负责三夏、三秋的收种及农机安全工作;负责农业结构调整、观光旅游农业工作;负责农产品安全体系、加工建设、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全镇绿化、美化工作;负责推广优良品种种植;负责协调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全镇农业收入的统计、上报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十二)环卫所工作职责
负责镇域内市容及环境卫生的整治、监察工作;负责垃圾的清运工作;负责全镇的城市管理、市政工程的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主要道路的扫雪铲冰工作;负责违章建筑的清理;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十三)公路管理站工作职责
负责镇、村道路的管理与养护工作;负责道路的升级与降级工作;负责各项路政手续的申报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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