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管理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下作和公证工作。负责对律师、公证员的专业培训,进行行业奖惩等。
(四)指导管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司法所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五)指导管理和实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及148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六)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青海海晏县司法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2017国考工作地选择建议:中国“辣么”大,到哪里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