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指导和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建设。
(二)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三)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四)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监测,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
(五)定期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监督执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六)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规划及标准。
(八)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业务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青海省西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委机关文秘、档案、组织、人事、保密、安全等工作;编制市级计划生育事业费的预决算及全市计划生育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的党务工作。
(二)发展规划处
组织对全市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拟订人口发展目标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方案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统计及信息化管理工作,参与人口统计数据的研究和分析。
(三)宣传教育处
负责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的制作;拟订干部队伍培训规划,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的综合培训;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咨询活动。
(四)科学技术服务处
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指导、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拟订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和规范;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组织节育手术质量检查、手术并发症、病残儿童医学鉴定工作。
(五)政策法规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
监督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的综合性研究,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负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的答复及群众信访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的协作、政策协调和信息沟通工作;负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建设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面向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会同相关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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