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的政策、法规,并负责实施省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拟订的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地方性法规。
二、 负责我县公路、水路交通及交通工业的行业管理,组织重点物资、紧急物资运输,组织实施我县重点交通工程建设。
三、 负责我县地方公路、航道、港、站及其设施建设、养护的行政管理和交通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及上报工作。
四、 负责公路运输(含出租车、旅游客车运输)、营业性客车运输停车站(场)、机动车维修、公路运输服务业、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五、 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业及水上设施建设的行业管理。
六、 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规费征稽管理,公路、桥梁收费站(点)和公路征费稽查站的管理。
七、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局及直属单位的人员培训、交流和劳动工资福利工作。
八、 承办县人民政府及省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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